6天破刑事案件6起,钦州近期这些森林火灾原来是他们引起的
疫情防控期间,灵山县森林公安局依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了一系列疫情防控工作。与此同时,森林公安机关的主业工作也并未松懈,严厉防范、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2020年2月20日至25日,6天破刑事案件6起。其中森林火灾案件4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2起。
01
犯罪嫌疑人洪某指认火灾现场
2020年2月20日,灵山县森林公安局破森林火灾案1起。
犯罪嫌疑人洪某于2020年2月17日下午14点左右在灵山县那隆镇芳塘村委会狮子岭的自留坡地上烧杂草,烧杂草的过程中失火造成森林火灾。经聘请林业工程师对本次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过火有林面积是56.7亩。
洪某对其燃烧杂草不慎引起森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犯罪嫌疑人梁某川指认火灾现场
2020年2月21日,灵山县森林公安局破森林火灾案1起。
犯罪嫌疑人梁某川于2020年2月18日在平山镇汉垌村委会陈塘村大等定麓的自留山上炼山,炼山过程中失火造成森林火灾。经聘请林业工程师对本次森林火灾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过火有林面积82.35亩。
梁某川对其炼山不慎引起森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3
犯罪嫌疑人洪某梅指认火灾现场
2020年2月24日,灵山县森林公安局破森林火灾案1起。
犯罪嫌疑人洪某梅于2020年2月23日下午15时在三海街道明塘村委大麻麓岭自留山上点火燃烧杂草,因没有做好防控措施失火导致了大麻麓岭一带森林火灾。经初步勘察,过火面积达600亩以上,其中过火有林面积达300亩。
洪某梅对其燃烧杂草不慎引起森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4
犯罪嫌疑人邹某德指认火灾现场
2020年2月25日,灵山县森林公安局破森林火灾案1起。
犯罪嫌疑人邹某德于2020年2月18日在石塘镇赵庄村委会六峡麓岭烧坡地草,因没有做好防控措施失火导致了森林火灾。经聘请林业工程师对本次森林火灾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过火有林面积42.6亩。
邹某德对其烧坡地草不慎引起森林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5
2020年2月21日,灵山县森林公安局破非法占用林地案1起。
犯罪嫌疑人姚某志在未申办林业用地申请手续的情况下,雇请工人于2016年至2019年期间在灵山县龙武农场汶井队六云麓西边山建设养殖场。经林业工程师对灵山县龙武农场六云麓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非法占用农用地共0.92公顷。
姚某志对其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6
2020年2月24日,灵山县森林公安局破非法占用林地案1起。
犯罪嫌疑人苏某清在未申办林业用地申请手续的情况下,于2019年3月份与大浦高速项目部达成取土的劳务协议,并在当月开始对灵山县烟墩镇茅针村委会大麓降岭施工挖土采石,一直到2019年10月31日,因采石场、堆料场的林地使用手续没有办好,停工挖土采石。经林业工程师对灵山县烟墩镇茅针村委会大麓降岭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非法占用农用地共4.51公顷。
苏某清对其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疫情期间,灵山县森林公安局局领导身先士卒,全体民警、辅警每天加班加点,依法对全县17个乡镇2个街道的农(集)贸市场、餐饮酒店、超市、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和野生动物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整顿;查处了非法狩猎野猪案、非法销售山鸡违法犯罪行为;排查网络舆情。
灵山县森林公安局一手抓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的工作,一手抓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两手抓,两手都不松懈!
▍图文来源:灵山县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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