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灾防治项目验收工作有了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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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背景
2008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项目验收管理制度有力保障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相关项目顺利实施▼向上滑动阅览历年出台制度
01 |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08〕114号) |
02 |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09〕77号) |
03 |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震灾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监测和维护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0〕285号) |
04 |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4〕80号) |
05 |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84号) |
06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最终验收程序有关要求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19〕30号) |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和省厅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除省级能力建设项目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等项目均由市县组织实施,但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验收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要件不完备、归档资料不清楚等问题。
同时根据深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系统治理要求,需进一步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加强质量检测抽查,提高项目质量。为此,省厅在系统梳理总结10余年来我省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等项目验收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并实地调研基础上,编制形成了《验收工作指南》。
具体内容
《验收工作指南》共4章23节和4个附录包括以下4类项目竣工验收指南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 监测预警 | 治理工程 | 避险搬迁安置 |
每类验收指南均包括➤适用范围、验收条件、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和整改要求、资料汇交等主要内容。
特色亮点
一是
首次将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治理工程、避险搬迁安置等项目验收要求和规范表格文本梳理汇编成册,便利市县查阅使用。
二是
细化明确项目验收申请条件、验收要件、验收程序和验收内容,解决市县验收项目中存在的验收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要件不完备、归档资料不清楚等问题,全面规范全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验收管理工作。
三是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质量管理,强化调查评价野外工作质量、监测预警数据质量、避险搬迁房屋质量,特别是明确治理工程项目原材料、工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检测要求,并将质量检测报告作为治理工程初步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是
强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第三方监督检测,明确治理工程初验通过后,需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试运行效果进行监测,以检验工程施工治理及治理效果。同时,验收组对施工质量存疑的,应由建设单位重新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存疑部位工程质量进行必要的抽检。
五是
全面梳理明确避险搬迁安置项目验收程序,与即将印发实施的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总体规划紧密联系,强化项目验收管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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