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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民: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上海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重要基石丨维权声音
202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在上海市、北京市、广州市、天津市、重庆市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8月,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
图片源于网络
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旨在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进一步增强消费在上海构建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从而,全面提升上海城市能级与核心竞争力。
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国际消费之都进程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始终是重要的基石,须臾不可小觑。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提升城市消费竞争力的必要体现。很难想象,一个城市存在用坑、蒙、拐、骗手法提供假、冒、伪、劣商品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会有消费竞争力。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城市营商环境的基本要素。由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构成的营商环境,涉及社会期盼、合同执行、诚信建设、市场监管等诸多领域,蕴含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要素,这是千万不能忽略的。
最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是规范消费供给者和消费者自身行为的基本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交易原则、法条规定都对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法治上的基本保障,明确了国家职能和全社会共同责任以及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和途径,这些都是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基本遵循与应用。
上海市消保委特邀志愿者:徐建民
徐建民,上海市消保委特邀志愿者,曾任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上海市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市十三届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
本文作者:徐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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