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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舟山提高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金也将增长
日前,市民政局发布相关消息,
从11月1日起,
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再次提高,
从现行的
每人每月810元提高到910元,
增长12.34%。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7026户、8621人,低保边缘对象803户、1567人。
低保边缘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
随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低保边缘对象生活保障标准也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6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2元。
此外,我市还有特困人员703户、715人。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特困人员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以及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按要求,全市各县(区)给予特困人员的救助金,每人每月不低于1.3倍低保金。
近期,特困人员救助金将从每人每月1053元以上,提高到每人每月1183元以上。
此次提标,
预计将惠及我市
困难家庭8500多户、
困难群众1.09余万人,
一年预计新增经费支出
1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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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舟山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