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与玫瑰
100多年前,深圳女性郑毓秀离开西乡老家,开始了她的“开挂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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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云书室。
大门的匾额上写着这四个大字。这里,就是深圳地区历史上最大的私塾,规模仅次于赤湾妈祖庙的清代建筑。
我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看古迹,而是为了曾经在这里居住的一个人——郑毓秀。
是的,深圳历史名人,中国第一个女博士、女律师郑毓秀,在这里度过了自己的幼年时光。
郑毓秀生于1891年,祖父郑姚斥资兴建的绮云书室,是她接受启蒙教育的地方。此处今天属于西乡小学。郑毓秀自然也就成了“杰出校友”。“郑毓秀女士聪明伶俐,从小就会诵读经文”,小讲解员、四(6)班马家仪同学用稚嫩的声音对访客介绍着。
郑毓秀自然是聪明伶俐的,但是对“从小就诵读经文”,我倒是稍稍存疑的。根据我刚刚读完的深圳作家唐冬眉所著《穿越世纪苍茫:郑毓秀传》的描写,在绮云书室接受启蒙教育时,郑毓秀对《女戒》《女论语》等彼时的“女生必读”经典不感兴趣。6岁时,为受堂兄欺负的佣人打抱不平,大胆顶撞在家族一言九鼎的老祖母;12岁,到了裹脚的年纪,又抵死不从,最后以“梳起”(终身不嫁)作誓,让老祖母死了心。
我很想跟马家仪小朋友说,其实我们应该庆幸郑毓秀不是一个“乖”孩子!
如果她裹着三寸金莲,又怎么能在辛亥革命运动中传送炸弹、持枪上阵?
如果她唯尊长是从,又怎能在五四运动中用玫瑰枝做“枪”,逼迫北洋政府外交总长陆征祥拒签和约?
如果她循规蹈矩恪守“妇道”,又怎能在起草中国首部民法时,坚持写入男女平等、婚姻自主的条款?
……
郑毓秀只在家乡生活了12年,但是她“枪与玫瑰”的一生,在这间绮云书室也许就已注定。
写给男人的“休书”
北京西城,月明星稀,户部官员郑文治的府邸,夜深人静。一个少女的身影出现在书房门前。只见少女推开房门,走到书桌前。一本书封面上的三个字吸引了少女的目光:革命军。
这是一本“禁书”。少女翻开封面读了起来:“革命者,天演之公例也。……革命者,除奴隶而为主人者也。”
极具煽动力的文字,让少女心如鹿撞。
这个少女,就是我们的主人公郑毓秀。这一幕,是唐冬眉在郑毓秀传中的一段极具画面感的描述。
这一幕发生在1904年。那年郑毓秀13岁。
1903年,12岁的郑毓秀跟随母亲北上京城,与在户部为官的父亲郑文治团聚。
对这样一个不省心的小女儿的到来,身为朝廷命官的郑文治会很烦恼吗?父亲的表现,似乎并非如此。郑文治为郑毓秀买来一套男孩子的衣服,让她女扮男装跟着自己出入社交场所。
正是在父亲的社交圈子里,郑毓秀听到了“戊戌六君子”,听到了辛丑条约,听到了国家的内忧外患。
读着留日学生邹容在《革命军》里写的那些振聋发聩的文字,郑毓秀无法淡定,她想去日本留学,去找邹容那样的革命者。
然而,郑毓秀还没来得及当上革命者,却差一点当上了新娘。
老祖母虽然为拒绝裹脚的事情生气,但对郑毓秀这个小孙女的终身大事还是颇为上心的。她精心物色了一位门当户对的郎君——两广总督岑春煊的公子。
岑春煊,中国近现代史风云人物。岑公子衔着金钥匙出生,而她嫁过去,不愁荣华富贵锦衣玉食。
思前想后,郑毓秀提笔给自己的“未婚夫”岑公子写了一封信说:为什么你非要和一个不想与你结婚的人在一起呢?
不出所料,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让老祖母暴跳如雷,她拄着拐杖放出狠话:“你死也要死在岑家!”
郑毓秀自然是抵死不从。她找到父亲,言辞恳切地说:“您不是说女孩子也要有立身之本吗?我想去日本留学,死也不嫁岑家。”
郑文治面临着抉择——退婚,家族荣誉可能毁于一旦。但他实在不忍心强迫小女儿嫁给不爱的人。思虑再三,郑文治同意退婚。
优秀的女儿背后,一定有一位慈爱的父亲。郑文治无疑就是这样一个父亲。身为清廷官员,他为何对这个离经叛道的女儿如此包容?为此我特意请教了已经定居海外的郑毓秀传记作者唐冬眉。“郑文治是一个亦官亦商的开明人士”,唐冬眉说,他有钱有势、锦衣玉食,但是他痛恨清政府的卖国和腐败,期待着变革的到来;他对郑毓秀这个不循规蹈矩的女儿表现出了那个年代难得的宽容和宠爱。而这,也影响了女儿的一生。
▲青年时期的郑毓秀。
女刺客
历史三峡,波涛汹涌;天下大势,浩浩汤汤。
时间转瞬就来到了1912年1月。三个月前的武昌起义,席卷全国,清王朝的统治土崩瓦解。但是紫禁城里的宣统皇帝和隆裕太后依然不愿宣布退位。1月16日,石大人胡同丁字街口,内阁总理袁世凯的车队即将通过。同盟会组织的暗杀队已经设伏,准备除掉袁世凯这个传说中反对清帝退位的重臣。
此时,一名女子向埋伏地点飞奔而来。她要告诉战友,反对清帝退位的不是袁世凯,而是保皇派贵族良弼,行动取消!但她还是晚来了一步,炸弹已经炸响,袁世凯侥幸逃生。女子拔枪应战,掩护战友撤退。
这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郑毓秀。
几年前还是养尊处优的郑家二小姐,此刻却变成了革命党的女杀手。
话说拒绝婚约之后不久,郑毓秀登上了东渡日本的轮船。到达神户后,郑毓秀很快就结识了孙中山的战友廖仲恺,并由他介绍加入同盟会。
革命党给郑毓秀布置了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京津同盟会联络员。
于是,郑文治惊讶地看到小女儿去了日本没多久就回来,并且多次拖着沉重的行李乘坐火车往返于京津之间。
他哪里知道,女儿的箱子里放的并不是金银首饰绫罗绸缎,而是炸弹。
1910年2月,汪精卫进京刺杀清政府摄政王载沣,密谋行动时对郑毓秀尚且将信将疑,说携带炸弹是件危险的事,路上一不小心就会爆炸。郑毓秀爽快地说道:“不会爆炸还叫什么炸弹!这事交给我了!”
汪精卫事败被捕,慷慨陈词,一时成为世人眼中的英雄。而郑毓秀的勇敢也令革命党人刮目相看。但是,如果他们知道这个女子曾经拒裹小脚、拒绝婚约,也许就不会感到吃惊了——本性而已。
1912年1月26日,在郑毓秀等人策划下,同盟会员彭家珍以自杀爆炸方式刺杀保皇党人良弼。2月1日,良弼伤重身亡。清帝退位的最大障碍被清除。
民国肇造,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郑毓秀刺杀北洋政府财政部长周学熙失败,再次出国,前往法国攻读法律专业。
一个更加广阔的世界,向她打开。一段更加精彩的人生,即将开启。
▲1931年日本记者室伏高信著《崛起的中国》中郑毓秀的照片(右一郑毓秀,左一何香凝,中为宋庆龄)。
巴黎的“玫瑰枪”
西乡小学校园内,郑毓秀塑像面对着学校大门。面带微笑,注视着走进校门的“学弟学妹”。
小讲解员马家仪又开腔了:“她机智地用一根玫瑰枝当手枪阻止了陆征祥在卖国条约上签字,被称作著名的‘玫瑰枪’事件。”
这番话,小马同学显然是练得滚瓜烂熟了。但是,生活在21世纪和平年代的孩子,你能体会到1919年中国人的屈辱与愤怒,以及由此而生的勇气吗?
我注视着塑像上郑毓秀的脸,恍惚看到她在1919年的样子。
那是1919年6月28日,法国巴黎西郊圣克卢,中国北洋政府外交总长陆征祥带领一众随从,从寓所中走出,准备前往凡尔赛宫。
巴黎和会已经开了将近半年,列强不顾中国战胜国的地位,坚持把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中国人民义愤填膺,走上街头游行示威,掀起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
但是,身为中国首席谈判代表的陆征祥,仍然接到了北洋政府签署和约的指令。这天,他要前往凡尔赛宫,在和约上签字。
就在陆征祥穿过公寓的花园准备等车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的后腰被硬硬的东西顶住了。回头一看,一位女子右手藏在衣服里,威胁说:“你要签字,我口袋里这支手枪不能宽恕你。”
身为一国外长,陆征祥绝非胆小如鼠之辈。但是,当看到这个拿“枪”指着他的女人时,不能不感到脊骨发凉——她,确实是一个刺客。
在辛亥革命中,帮汪精卫送过炸弹,组织了刺杀袁世凯、良弼行动的郑毓秀,在巴黎华人圈子里小有名气,绝非等闲之辈。
不过,陆征祥当时并不知道,那天郑毓秀手里拿的不是枪,而是一根玫瑰枝。
严格地说,这个故事属于“野史”范畴。有关它的详细记载,见于郑毓秀的英文自传《我的革命生涯》。民国杰出外交家、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成员顾维钧的回忆录里提到,数万中国留学生、劳工围住中国代表团驻地,扬言谁胆敢签字就杀死谁。而郑毓秀恰是其中的活跃分子。无论如何,在正史的记载中,中国代表团确实缺席了当天的会议,没有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
用玫瑰花扮靓的女人不计其数,而用玫瑰枝做枪的女人可能只有一个。
▲郑毓秀获巴黎大学博士学位照。
中国有了女律师
1926年底,上海法租界。
霞飞路上,刚开业半年的东华大戏院(今淮海电影院)。一场盛大的宴会开席了。剧院大堂灯火通明,上海滩各界名流云集,觥筹交错,热闹非凡。
正说话间,宴会的女主人登场了。她身着合体的旗袍,仪态端庄,站在麦克风前说道:“国家由人治入法治之际,一国之女子,苟能振作有为,即足证明其国家之人人克尽阙职,百废俱举也……”
这位慷慨陈词的女主人,正是郑毓秀。
这场晚宴是郑毓秀与留法同学、恋人魏道明开办的“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开业庆祝宴会。
此时的郑毓秀已经于前一年在法国巴黎大学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1926年,郑毓秀学成回国,头顶“中国第一位女博士”光环,立即成为媒体宠儿,一时风头无两。
郑毓秀准备与留法同学、恋人魏道明一起在上海开办律师事务所。而根据当时实行的《律师暂行章程》,律师只能由20岁以上的男性国民担任。郑毓秀向上海法租界会审公廨提出申请,终于成为首批获准在法租界会审公廨出庭的中国律师。
中国有了第一位女律师,叫郑毓秀。
1926年底,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在法租界挂牌执业。两位留法的法学博士在法租界执业,自是如鱼得水,几乎包揽了法租界的大要案业务。
女律师,为女人说话,自是不在话下。1931年,京剧大师梅兰芳与名伶孟小冬由相恋到反目,成为全国人民关注的花边新闻。郑毓秀作为孟小冬的代理律师出面调解,最终梅兰芳以4万元的代价息事宁人。
个案终究意义有限,把女性权益写进法律才是长久之计。归国之后不久,郑毓秀被推为“民法起草委员会”五委员之一。
民法对女性权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历史给了郑毓秀一个契机,让一个中国女性,为中国女性做点什么。
客观地说,郑毓秀的努力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彼时出台的《民法》草案规定采取自由婚制,婚约的成立与一般契约相同,须以男女当事人合意为要件;父母代订婚约未经子女同意,视为无效;废除歧视女性的“七出之条”,男女享有平等的离婚权;规定夫妻家庭地位平等,女性“在家从父,嫁而从夫,夫死从子”的不平等地位成为历史……
当然,在旧中国的土地上,这些男女平等的条款不可能完全贯彻。但是对一个此前还在表彰“贞洁烈女”,以“男女授受不亲”为公序良俗的国度,这无疑已经是划时代的进步。
▲郑毓秀和丈夫魏道明。
大使夫人
1943年初,美国华盛顿。
国会山,一场欢迎酒会正在举行。到访的是时任中国战区司令蒋介石的夫人宋美龄。美国参众两院议员几乎悉数到场,在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的介绍下,向远道而来的宋美龄祝酒致意。
宋美龄极尽风光,满意之余,不禁夸了魏道明一句:记性真好,这么多议员居然都认识。
魏道明不禁与身旁的妻子相视一笑。要不是妻子事先准备好议员的花名册和照片,一一对应,死记硬背,把这么多议员都“对上号”恐怕没那么容易。
如此冰雪聪明的大使夫人,正是郑毓秀。
这一段出自魏道明的《使美回忆录》。这就引出了郑毓秀在历史上的另一重身份:中华民国驻美大使魏道明的夫人。
不过,在情感层面上,除了魏道明夫人之外,郑毓秀还有一个身份:王宠惠的异性知己。
你可能不知道王宠惠,但你一定知道《开罗宣言》。1943年开罗会议,正是在中国谈判代表王宠惠的坚持下,宣言才有了下述明确表示:“被日本人背信弃义地所窃取的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和台湾,应理所当然地归还中国。”
早在郑毓秀留学法国时,在北洋政府从事外交工作的王宠惠每到巴黎,必去拜访。二人过从甚密、暗生情愫,在巴黎华人圈里几乎尽人皆知。
但王宠惠在国内早有妻室。原配夫人去世之后,又依父母之命与后来的续弦妻子朱学勤订立婚约。两人从此成为异性知己。郑毓秀与朱学勤情同姐妹。而王宠惠则对郑毓秀后来的丈夫魏道明多有提携。
相对于王宠惠的风流倜傥才华横溢,魏道明是一个温柔敦厚的实在男人。他比郑毓秀小9岁,是郑毓秀在巴黎大学的学弟,又是事业上的伙伴。日久生情,自然而然。二人是彼时中国一对引人注目的“姐弟恋”。
1927年8月,郑毓秀与魏道明在杭州举行了婚礼。
与魏道明结婚时,郑毓秀自己也正处于事业巅峰。上海第二审判庭庭长、上海法政大学校长、立法委员等职务加身,风光无限。不过,在魏道明身边,她更多地以贤内助的面目出现,让聚光灯更多地照在丈夫身上。
迎娶郑毓秀之后,魏道明可谓一帆风顺:抗战前任京畿重地南京市长;抗战期间又接替胡适任中华民国驻美大使,为维护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争取美国援华抗战作出重大贡献。
这其中,又怎能离得开大使夫人郑毓秀的功劳呢?甫到美国,郑毓秀用自己从北平购得的宫廷珠宝赠送外交官员,自掏腰包宴请政要,迅速成为华盛顿外交圈子的红人,又出任“各国援华会”主席。郑毓秀的长袖善舞,甚至引起了美国总统罗斯福夫人的关注。
▲郑毓秀(右一)活跃在美国外交界。
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魏道明临危受命出任台湾省主席。郑毓秀帮助丈夫开展岛内妇女工作和旅游产业开发,有声有色。
1949年,中国大陆解放前夕,魏道明在国民党内斗中失势,郑毓秀追随着丈夫离开中国前往巴西。从此远离中国政治舞台。
1954年,郑毓秀身患癌症,左臂截肢。郑毓秀被截肢之后,魏道明每天为她擦口红、涂蔻丹;魏道明每天亲自做早餐,郑毓秀用一只手从旁协助;郑毓秀说魏道明“橡皮球包铁——外柔内刚”,魏道明则说郑毓秀“嘴硬心软”,二人性格互补,相得益彰。
如果这不是爱情,那么什么才是爱情?
1958年12月16日,郑毓秀病逝于美国洛杉矶。
1978年,魏道明逝世,与郑毓秀合葬于洛杉矶。一个不平凡的女人和自己深爱的男人终于同穴而眠。
并非尾声
2022年初夏,西乡小学校园,郑毓秀雕像前,小讲解员马家仪举起右手,向这位“学长”敬了个少先队队礼。“我要向郑毓秀学习,像她一样做对国家有贡献的人”,马家仪用稚嫩的声音说。
不过,要怎么向她学习呢?马家仪扑闪着充满童真的眼睛,回答这个问题对她来说还太早。
我求教于身在海外的郑毓秀传记作者唐冬眉。其实我也不确定问得是不是时候。因为她前段时间更多回忆的是另一部关于女人的作品《黑色漩涡》。那是一部讲述上世纪80年代拐卖妇女大案的报告文学。在当时某些社会事件的背景之下,沉重的文字仍然振聋发聩。
唐冬眉通过微信给我的回复,概括起来有这么几句:郑毓秀是当今女性的一个楷模,在大家谈论着“娜拉出走”的话题时,她已经出走去寻求理想了;男女平等,对今天的我们来说仍然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
我不知道马家仪小同学能否明白这些。但是,当她懂得这些话的时候,对如何向郑毓秀“学长”学习的问题,可能就有了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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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晶报APP
统筹 | 李岷
记者 | 马骥远
制图 | 勾特
编辑 | 李慧芳 邹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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