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PPP与其说是一个模式,不如说是一个政府工作的方向
据悉,财政部力推的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正在全国多个省市推进。哈尔滨和洛阳作为试点城市,已经通过多个项目先行实践总结经验,而黑龙江、河南、浙江、湖南、福建、上海等多个省市正在密集展开调研,着手筹备项目。
2014年6月29日,我院林峰院长出席了由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合会主办、全经联城镇化发展委员会承办的第六期全经联城镇化沙龙。本次沙龙主题为 “新型城镇化与创新金融模式PPP”,在一些专家学者对“PPP模式在城市地铁建设中的实践与反思、新型城镇化金融创新、新型城镇化需要四个产业联盟”等话题进行探讨后,林峰院长分享了自己对于PPP模式的理解。
林峰院长认为PPP实际上意味着由“政府城市运营向城府与企业合作城市运营转向”这样一个方向。所以将PPP称作一个模式是有问题的,不如说是一个政府工作的方向,一句话:落实混合所有制,实现市场真正成为决定性要素的一个工作方向。
PPP落下来的模式很多:
以地铁为例,围绕地铁站画一圈,将其500米以内的土地纳入开发结构,我们称之为“交通枢纽综合体及交通引导的聚集模式”;
如果开发范围从500米延伸到5公里,我们将这种开发模式称作“交通带动的城市整合模式”;
绿维创景跟某水务集团合作的一个项目,是“以河流整治为核心的生态开发及由此带动的城市结构调整开发模式”,则是一种城市运营模式。
对PPP的两个理解:
第一、政府的城市运营方式已逐渐进入到政商合作的深化阶段。这是PPP的理念目标。
第二、城市运营商的概念,其本质为“由政府单独运营转向政企合作进行城市运营”。企业参与城市运营是有层次的,最高层次为城市运营商。通俗的讲就是“政府你别干了,我们合作来开发吧!” 。PPP的核心不是投融资商,不是建设商,也不是开发商,而是运营商。
以“运营商”为中心的“PPP"意味着有四大运营:
第一类,基础设施运营。以地铁开发运营为例,地铁属于基础设施,首先要了解“能经营地铁吗?如果不能经营地铁,如何做PPP?因此,基础设施运营需要的不是开发商、投资人,也不是工程公司、建设公司,而是运营商”。
第二类,公共服务运营。能将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等政府的公共服务接盘,一般就是公共服务运营商。这类运营商和基础设施运营商面临同样的问题:政府将收益很低,甚至是长期亏损的福利型项目交给企业来运作,然而企业更关注的是投资回报率结构。
比如北京地铁运营补偿,北京市一年的交通补贴约180个亿,这种补贴成为政府最大的一个包袱,北京市政府只得采用PPP模式。政府将市场交给运营商,没办法给他们补贴,但不给补贴给什么?土地。地产商和运营商的机会来了,运营商跟地产商合作实现产业运营及地产运营的一体化,这是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开发中最重要的路径。
第三类,资产运营。有很多政府的资产运营机制不活,怎么办?这时资产运营商便加入到城市开发结构中来。
第四类,产业运营。也是最重要的一类,以旅游文体产业运营为例,基本上很多文化、旅游资源均掌握在政府手上,不是在老百姓手上,因此政府将其作为产业来运营,具有很大优势。可以说产业运营商是PPP模式中最重要的角色。
综上,以上四大运营商相结合,既能做基础设施运营、公共服务运营,又能做城市运营,这便是城市综合运营商。城市运营商需要掌握各方面知识,不仅仅需要懂投融资,也需要懂运营,一家企业是无法完成的,需要一个联合机构。城市建设商、产业投资商、基础设施商、运营商共同往城市综合运营商上发展,未来是一个趋势。
PPP给我们的启示是,无论是哪个城市,它的开发运营都是土地开发和城市综合开发的结合, PPP实质上代表政府非常强烈的关于新型城镇化往哪走的思考。
林峰院长认为新型城镇化发展,靠的是企业,靠得是城市运营者,而这个运营者恰恰是从原来的建房卖房类企业转化而来的。全经联在反复推进地产创新,企业创新,实质上就是将企业由开发商、投资商往运营商方向推,由综合运营商往单个独立的各行业运营商、各个独特的产业运营商方向推,最终还是土地财富问题,土地财富最后落到土地升值上、落到土地开发上、落到地产价值升级上,所以复合型运作导致企业整合,导致政府与企业的互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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