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核算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战略蓝图。同时,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欧盟碳关税等贸易制度下,新能源汽车低碳发展已成为汽车工业全球竞争的关键胜负手,而完整、清晰、准确的碳足迹核算体系是新能源汽车产业低碳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020年10月,由工信部指导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明确指出,我国汽车产业碳排放将于2028年左右提前达峰,到2035年,碳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20%以上。对于我国汽车工业低碳发展工作来说,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碳足迹核算体系,支撑碳足迹精确管理、核算、认证以及核查,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双碳”目标的实现。 因此,我建议: 一、建立系统的碳足迹管理体系,全局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低碳发展。目前新能源汽车领域尚未形成系统的碳足迹政策管理体系,建议有关部门从顶层设计出发,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碳减排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各阶段减排路径和目标;制定从原材料到报废回收全产业链碳足迹管理办法,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产业链实施碳减排。 二、制定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标准及方法。目前我国已发布3批共24个行业核算方法,但尚未覆盖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和完善新能源汽车碳足迹核算方法和模型,明确碳足迹核算的对象、范围和边界,确保同一类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统一;同时,建立碳足迹测量及评价标准体系,明确计量精度、数据来源等要求,提高碳足迹核算的准确性,为企业及相关机构开展碳足迹核算及评价工作提供明确指导。 三、建立新能源汽车碳足迹行业数据平台。当前汽车行业碳足迹数据主要来自各行业申报的平均值或国内外科研院所及高校测算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产业链骨干企业,围绕能源类型、原材料、生产制造和回收利用,建立口径、标准一致的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行业数据库,支持行业内可共享碳足迹的数据获取、存储、挖掘和处理分析,为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碳足迹评估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基础。 四、完善碳足迹认证、评级及激励机制。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品碳足迹认证体系仍不够完善,企业产品低碳认证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振。建议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新能源汽车碳足迹认证标准,规范认证流程;制定评价等级及对应指标,建立新能源汽车低碳产品评级及公示制度;设计市场化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加大低碳设计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