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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清风正气!中国文联发布《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

美术报 2021-03-22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艺术报 Author 中国艺术报



中国文联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现场    赵志伟 / 摄


中国文联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月16日至17日在京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中国文联2020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部署2021年工作,推进文联深化改革,进一步团结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推进文化强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文联主席铁凝主持会议并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屹作题为《立足新阶段 奋斗新征程 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展现新作为》的工作报告。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前光,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胡孝汉、董耀鹏、张雁彬出席会议。

铁凝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希望同志们按照中央领导批示要求,坚守初心、再接再厉,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文艺界的关心厚爱、对文艺工作的嘱托期待,倾情投入,潜心创作,全力打造讴歌党、讴歌人民、讴歌时代的扛鼎之作,推出一大批鼓舞新征程、激励新奋斗的精品力作,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更加有效地凝聚、引领、培养文艺人才,为人民群众奉献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李屹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党中央亲切关怀和中宣部有力领导下,中国文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文艺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广泛团结和带领广大文艺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繁荣创作、服务人民,顺势而为、主动作为,扎实推进中国文联十届五次全委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20年,中国文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重要论述,持续深化了文艺界理论武装和思想引领;高效组织动员以艺战“疫”,充分发挥了文艺在抗击疫情中重要而独特的作用;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效开展了多项重大主题文艺实践;顺应科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有力拓展了文联工作新空间;聚焦“做人的工作”核心职责,切实加强了文联组织自身建设。一年来,各地文联、各产行业文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地党委政府要求,贯彻落实中国文联十届五次全委会工作部署,主动服从服务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推动兴起以艺战“疫”热潮,不断推进文联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持续巩固和发展全国文联系统“一盘棋”工作格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1月15日召开的中国文联第十届主席团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文联十届六次全委会议程。审议《中国文联十届六次全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中国文联2021年工作要点(审议稿)》,原则同意这两份文件,提交中国文联十届六次全委会审议。审议更替、增补中国文联第十届全委会委员,通过关于更替、增补中国文联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的决议。研究其他有关人事事项。审议通过中国文联第十届主席团第八次会议决议。

全委会上,李前光通报了关于调整中国文联书记处书记的决定和关于中国文联十届五次全委会以来全委变动情况。根据中国文联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中国文联第十届主席团第八次会议决定,推举胡孝汉、张雁彬为中国文联第十届书记处书记,陈建文不再担任中国文联第十届书记处书记。根据中国文联章程第十八条规定,经中国文联第十届主席团第八次会议审议,确认马玉玲(女)、王秋梅(女)、邓选斌、兰义彤(女)、李昕、杨发航、张兴奎、张雁彬、陈先发、胡孝汉、唐延海、凌先有、鄢福初、冀晓青(女)为中国文联第十届全委会委员;于恩东、王仁刚、白志繁、孙苏、杨晓曼、吴雪、何源满、张宇、张作兴、张新生、陈洪、陈建文、陈洪武、欧阳斌、郑翔、盖成立、廖恳不再担任中国文联第十届全委会委员。

会议增选胡孝汉为中国文联副主席,增选张雁彬为中国文联主席团委员。


大会期间,与会代表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以及《中国文联十届六次全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中国文联2021年工作要点(审议稿)》进行了分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中国文联十届六次全委会工作报告贯穿体现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反映出文艺发展和文联工作在当前形势环境下的一系列新变化、新气象、新贡献。大家表示,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和群团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要组织开展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文化氛围;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任务,团结引领广大文艺工作者,推动文艺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湖北省文联、山东省文联、浙江省文联、上海市文联、江苏省南京市文联、中国美协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李前光作会议总结。胡孝汉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李前光指出,通过这次会议,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心和努力方向,增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决心和信心;围绕贯彻落实全委会部署,充分交流了思想和体会,对文艺发展和文联建设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希望会后做好全委会精神的传达和贯彻,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好今年工作,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希望大家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三牛”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文艺工作和文联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中国文联副主席赵实、左中一、叶小钢、冯远、张平、陈振濂、郭运德、彭丽媛、潘鲁生,中国文联主席团委员王瑶、王一川、冯双白、盛小云,中国文联第十届全委会委员出席会议。部分全国文艺家协会主席,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中国文联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副省级城市文联主要负责同志,中国文联机关各部室各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中纪委驻中宣部纪检组,中组部干部三局,中宣部干部局、文艺局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工作。


《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发布


1月16日,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时举行。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屹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全国文艺家协会行风建设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姜昆主持。


针对个别文艺工作者盲目代言、唯利是图等不良现象,会议筛选近年来文艺工作者虚假违法广告代言典型案例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发布《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与会人员表示,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发布《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非常重要且十分必要,是新形势下推进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的重要举措。《文艺工作者广告代言自律公约》既强化正面引导,督促文艺工作者遵循广告代言行为规范,又建立负面清单,坚决抵制各类不良广告代言行为,针对性较强,有利于引导文艺工作者增强法治观念,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作为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一定要积极遵守本公约,从自身做起,当好表率,做好示范。



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现场  包梦暄 / 摄


第一条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文艺界行风建设,引导督促文艺工作者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广告代言行为,弘扬行业良好风尚,树立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形象,现面向广大文艺工作者,制定本公约。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自觉响应遵守本公约,接受群众、舆论和社会监督。

第二条  坚持遵循以下广告代言行为规范:
(一)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人民利益;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参与广告代言;
(三)依据事实对所代言的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广告代言应进行风险评估、安全提醒,对社会公众负责;
(四)遵循行业规律和市场准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五)提升文化精神品位,注意言行举止、符合礼仪规范,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展示新时代文明素养,传递正能量。

第三条  坚决抵制以下不良广告代言行为:
(一)发表或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损害人民利益言行的;
(二)制作、代言和传播虚假、违法、违规、不健康广告的;
(三)广告代言行为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在广告代言期间发表不当言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破坏市场秩序、拒不履行合同约定、谋取非法利益、偷税漏税、签署“阴阳合同”、索取“天价片酬”的;
(五)宣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铺张浪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存在低俗庸俗媚俗现象的;
(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存在抄袭剽窃的;
(八)违反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破坏自然人文景观风貌的;
(九)其他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行为的。

第四条  鼓励参与社会公益广告代言,展示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社会形象,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传播优秀文化、引领时代风尚贡献力量。

第五条  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协调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加强对本公约的宣传推介、执行落实,在文艺界大力倡导合法合规代言。

第六条  对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代言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将加强宣传推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第七条  对违反本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的文艺工作者,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将协调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视情况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公开批评、限制参加行业活动等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引导文艺工作者增强法治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第八条  本公约由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公约由中国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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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丨中国艺术报 

 编丨l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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