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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2019年“宪法宣传周”有这三大特点!
今年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在全国开展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活动。12月1日,在北京和上海举行的“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标志着今年的宣传周正式拉开帷幕。那么,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有哪些主要特点呢,我们这就为您来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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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宪法宣传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宣传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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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加分设主题日方式进行。从12月1日至7日,分别由不同的中央国家机关牵头负责,安排了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7个主题日。12月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宣部、司法部将共同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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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场活动和主题日活动之外,今年的“宪法宣传周”还安排其他重点活动,让宪法精神活起来、落下去、走进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让我们先来看看这几项重点活动哦: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选2019年度法治人物,制作“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专题节目,将于12月4日晚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12月3日,司法部组织部机关和全系统同步举办了公众开放日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江苏常熟举办了“法治让生活更美好”宣传活动。★全国普法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2300个车站和2500趟高铁列车播放宪法宣传片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评选了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命名了17家第二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将向全国向全国10多亿手机用户推送宪法宣传公益短信。怎么样,
有木有觉得各项活动精彩纷呈呢?
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是司法部的重要职责。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让每周都是“宪法宣传周”,每天都是“宪法宣传日”。
编辑设计:河北税务
来源:司法部
责任编辑: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