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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按季度填报信息有哪些新变化?

河北税务 2021-10-02



相关问答



请问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按季度填报信息有哪些新变化?


  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修订后的A类预缴申报表和B类预缴申报表均将“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前移,并扩充“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栏次,列示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的各季度季初值、季末值、季度平均值,方便纳税人在申报时修正之前季度的错报数据。    具体填报时:    从业人数:填报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季度平均从业人员的数量。“季度平均值”填报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从业人员数量的季度平均值。    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第一季度至税款所属季度各季度的季初、季末、季度平均资产总额的金额。“季度平均值”填报截至本税款所属期末资产总额金额的季度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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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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