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税收诚信】申请福利房接连遭拒 查个税信息发现隐秘


  西安市一男子近一年来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接连遭到拒绝,查询个人纳税信息后发现竟然是有企业悄悄给他“发工资”惹的祸,而他没见过这些钱,也没听说过这家企业,一怒之下上门维权,却遭遇“认账不认赔”的抵制。税务部门已对涉事企业展开调查。


  

  近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工作的邵先(化名)心情很不爽,他遇到了莫名找上门的倒霉事。

  

信息被冒用,住房申请连番被拒绝

 

  “我一个月就3500多元工资,买商品房实在是困难,就将需求转向了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但没想到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非常不顺利。”邵先告诉记者。

  

  邵先说,2017年7月,自己提交了经济适用房购房申请,结果被拒绝,理由是收入超标。由于当时自己对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不是很清楚,对于申请被拒绝没有太在意。2018年3月,邵先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公租房申请,结果又被以收入超标的理由拒绝。

  

  两次申请都被同样的理由拒绝,这引起邵先的警觉。他专门上网查询了有关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其中有关申请人收入这块写着“月收入4000元以下”。“我月工资3500多元,没有其他收入,分明符合申请要求呀,怎么会超标呢?到底是怎么回事?”邵先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2018年4月底,邵先和朋友聚会时说起了这件怪事,朋友提醒邵先去查询一下自己的个人纳税信息。“支付宝平台上有个人所得税查询端口,通过此端口你可以查到你名下的每一笔合法收入。”邵先立即上网操作。经过查询,他惊讶地发现,从2016年5月~2018年3月,西安SM货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每月都给他发3400元工资。

  

  收入超标的原因找到了,但邵先更懵了:自己从来没有收到过这些钱,之前也不知道有这样一家公司,到底是怎么回事?

  

税务部门介入,大部分虚发工资记录被删除


  满怀疑惑,邵先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反映了此事。

  

  得知这一情况后,西安市莲湖区税务部门高度重视,于2018年5月初与邵先一起找到了辖区内的西安SM货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说,公司有个员工工资太高,为少缴些税就找了一些人的身份信息来分摊处理,邵先的身份信息是当时在公司上班的邵先的朋友推荐的,说是邵先未上班,借用其身份信息不碍事。

  

  税务部门在对该公司进一步检查前,进行了多方协调,有关邵先被虚发工资的绝大多数信息被删除。

  

  “现在,2016年和2018年虚发工资的信息已经删除,但2017年的还没有删完。”邵先说。

  

企业违规后果:面临税务查处和受害人起诉


  “为少缴税,你们冒用他人的名义虚列工资,这是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给我造成了巨大影响,导致我申请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接连失败,其他方面的个人信用不知道会不会受影响,你们要赔偿我的损失。”邵先找到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理论。

  

  “我们确实没经过你同意用了你的身份证,对不起,向你道歉,但税务部门已经介入处理,且删除了你的相关记录,你提出的索赔要求我们公司难以接受。你到法院起诉吧,如果法院判我们公司赔偿,我们就赔。”该负责人这样回答。

  

  “我从来没有朋友在这家公司上班,这是他们的托词,我再找他们谈时,他们干脆不承认冒用我的信息了。”邵先告诉记者。

  

  “他们这是犯法行为,侵犯了我的利益,不管税务机关如何查处他们,我已经做好与这家公司对簿公堂的准备。”邵先坚定地说。




记者手记


盗用身份信息 必须严肃追究

  

陈显信

  

  本案例让人后背发凉,心生惊叹。  

  邵先与西安SM货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瓜葛,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其冒用身份虚发工资将近两年,导致其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都以失败告终,要不是因为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接连失败,这个违法行为可能会一直持续下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实施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照本案来看,SM货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冒用了邵先的身份证,如果其冒用邵先身份证的行为涉嫌实施犯罪活动,公安部门除了对其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外,也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从邵先个人来讲,因其身份信息被盗用,姓名权被侵犯,并导致切身利益受损和精神伤害,他理应并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维权,追究SM货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  

  “被盗窃”“被吸毒”“被犯罪”……近年来,盗用身份证犯罪事件时有发生,被盗用者无辜遭受不白之冤,且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利益受损,却往往投诉无门,即使盗用他人身份证者被处理,也往往只是以罚代法,这些都使得盗用身份证犯罪现象愈演愈烈。只有依法严厉追究盗用身份证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让想冒用他人信息者“有贼心没贼胆”,问题才有可能得到有效整治。





本报记者 陈显信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更多


独角兽企业: 奔向A股市场 税收如何帮忙

“奋进·亲历改革” 专题征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