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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四部门携手斩断骗税链条


  在核查疑点企业的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了团伙骗税违法迹象。随着调查的深入,涉案企业越来越多、涉案地域也扩展至全国13个省、市。案情紧急!税警关银四部门联合成立专案组,一场多部门协作打击骗税违法的战役拉开了帷幕……


李炜祺 漏雨婷 作

  

  近期,宁波市税务机关联合公安、海关、银行等部门成功破获一起买单配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并揪出了一个涉及买单、配票、买汇等违法活动,作案地域跨越13个省份的骗税犯罪团伙。

  

  经查,以金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控制宁波当地多家纺织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外贸公司名义虚假报关出口货物,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件涉及虚开和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6921份,价税合计9.45亿元。目前,税务机关已追回该团伙骗取的出口退税款6458万元。该犯罪团伙4名嫌疑人均已落网,已被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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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中的神秘便签


  2017年6月,宁波市税务机关在对R针织制衣厂进行税收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厂销售额与自身生产能力严重不匹配,销售额增长异常:2015年该厂销售额仅为350万元左右,但2016年销售额直线上升到3500万元。

  

  同时,在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在财务部门发现,有一份空白的企业购销合同中夹带着一张写着“金”“手续费”及几串数字的小便签。经验丰富的检查人员认为,在这家企业反常经营的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大的秘密,于是立即对R制衣厂银行账户的资金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该企业账户资金存在即进即出不停留、流量大、账户余额少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特征。

  

  宁波市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迅速与公安机关联系,针对该厂资金、投入产出、空白购销合同等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约谈询问方案。

  

  税警双方共同对R制衣厂法定代表人胡某实施询问,经过税法宣传并晓以利害,胡某承认企业存在虚开等违法行为,并称小便签上写的“金”为该厂实际控制者金某某,企业财务支付U盾由其控制,进项发票均由其联系提供,该厂按其提供的虚假合同,开具销项发票给下游出口企业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由此,该案主要嫌疑人金某某浮出水面。

  

2
虚假交易拼凑的出口业务


  从已取得的线索来看,案件涉及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并且存在团伙作案的迹象,而配票实施骗税违法往往与买单活动“配套”,这类骗税案件因涉及环节众多,作案手法隐蔽,并且违法人员有一套“产业化”的运作模式,税务机关稽查部门在查办过程中通常会面临取证难、定性难等困难。

  

  结合已有线索,检查人员决定,以金某某作为案件突破口,争取快速将其抓捕归案,继而摸清整个犯罪团伙的违法脉络。在税警双方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布控,顺利完成了对金某某的控制。

  

  金某某到案后,税警联合连夜对其进行讯问,经过8个小时的不懈努力,金某某的心理防线最终崩溃,如实交代了从买单到骗税的整个过程及犯罪团伙架构:首先是买单出口,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从郭某某处购买他人不退税的出口货物信息,并把货物信息“匹配”给外贸公司报关。随后,通过自己控制的多家制衣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外贸公司,同时联系王某某、薛某某从山东B纺织有限公司等上游棉纱厂开具进项发票虚抵进项税额。此外,金某某还从义乌一对夫妻何某某和陆某某处购买外汇以伪造结汇业务。通过这一套“业务流程”虚构购销业务,骗取出口退税。至此,违法团伙的活动脉络已基本清晰。


3
多部门协作的调查行动


  案情重大,刻不容缓,宁波市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迅速与宁波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宁波市海关缉私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反洗钱处组成“6·21”专案组,各部门分工协作,联动开展案件的调查核实和取证工作。

  

  经过缜密研究,专案组决定采取同步取证、上下联打、横向联查、内外联动的方式,进一步核实涉案企业资金流、票据流、货物流的一致性及真实性,完成证据采集。由税务、公安、人民银行组成的专案一组负责查找涉案企业经营信息及其银行收支情况,梳理票流、资金流,证实涉案企业存在虚开“配票”行为。由税务、海关、公安组成的专案二组负责聚焦涉案外贸公司的报关单证,追查出口货物真实货主,以证实涉案企业“买单”违法行为。

  

  为准确适用法律,专案组还提请当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地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多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依据案情走势随时调整合作模式和查办方法,推进了案件的查办和取证进程。

  

  根据前期调查线索及相关信息,专案组挖掘出了13家涉案的本地针织企业和118家上游棉纱企业、20余家外贸出口企业的涉案线索。在调查过程中,专案组还发现了另一个由钱某某控制的买单配票犯罪团伙的踪迹。专案组明确思路,决定拓展调查对象,对两个团伙同步予以打击。


4
无懈可击的骗税证据


  外调取证工作随即全面启动。专案一组与二组同时对上、下游棉纱、针织、外贸企业和涉案人员实施外调,以搜集和巩固违法团伙买单、配票、买汇、骗税各环节的违法证据。专案一组外调轨迹遍布安徽、河南、湖南、湖北、江苏、陕西和温州等全国13个省、市,共向外发送协查函300余份,调取涉案企业银行账户100多个,人工核查清分账户明细10万余条,成功取得了金某某团伙虚开配票证据,查实金某某团伙控制下的13家宁波本地针织企业共接受虚开增值税进项发票4334份,价税合计5.01亿元,税额7279.49万元;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2587份,价税合计4.44亿元,税额6458万元。

  

  随后,在税警联合布控之下,操控上游棉纱开票企业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落网,随着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案件虚开配票环节的证据链得到进一步完善。

  

  专案二组整理提取了135票报关单信息,并分赴宁波、义乌等地,对案件涉及的近百家货代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通过抽丝剥茧、锲而不舍的层层追踪核查,终于追查到了真实货主,证实涉案出口货物的货主,均为批量购买服装直接发往国外而无须退税的外商。

  

  为了确保买单证据零瑕疵,找到与金某某交易的买单中间人郭某某就非常重要。专案组循线布控,经过两次抓捕,终于在深圳将案件买单环节操作的关键人员郭某某抓捕归案。随着涉案犯罪嫌疑人的不断被捕,高压之下,“6·21”专案延伸调查的另一个专事买单、配票犯罪团伙主要成员钱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过历时半年的追踪调查,案件终于水落石出。

  

  经查,金某某、钱某某犯罪团伙为骗取出口退税,从郭某某处购得出口货物信息后联系外贸公司进行虚假报关,同时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操控本地13家针织企业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外贸公司,并通过中间人薛某某从山东B纺织有限公司等棉纱厂虚开进项发票抵扣税额,合计虚开进、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6921份,价税合计9.45亿元。目前,“6·21”专案的团伙核心人物金某某、钱某某以及参与买单、配票的郭某某、王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批捕,金某某团伙已被提起公诉,宁波本地13家针织企业已全部移送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已成功追缴被骗取的出口退税款6458万元,并对外发出虚开证明370余份。



本报记者 施斌 通讯员 方国 许文捷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易敏敏  (010)6193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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