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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案】48小时,税警撕破虚开骗补网络


  由R公司串联,一边是甲地一些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虚开专用发票骗取税收返还,另一边是乙地一些专业市场客户接受虚开发票,非法抵扣进项税款。浙江省台州市税警联合,出奇制胜,在48小时之内斩断了这个虚开链条,查实涉案金额高达4.28亿元。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交锋”现场,当事人林某丽(左三)接受办案人员询问时,望着铺满会议桌的印章表情复杂。  胡佳 摄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林某丽等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案金额达4.28亿元。此时,林某丽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在看守所度过多个不眠之夜,意识到等待自己的将是苦涩难挨的牢狱生涯,心中对自己当初不择手段的牟利行为充满了悔恨。

  


镜头一:紧急电话 紧急行动

时间:2017年7月13日上午

地点:原台州市国税局办公楼

  

  时间倒回至2017年。

  

  2017年7月13日上午8:30,原台州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三科工作人员叶海刚走进办公室就接到了科长的电话:“叶老师,叫上潘老师和小王,马上到会议室。”

  

  叶海已从事税务稽查工作30余年,办过很多大案,立过二等功,是国家税务总局稽查人才库成员,凭直觉他知道是有大案了。匆匆来到分管局长办公室,几名稽查骨干已到场。“我刚从省局开会回来,有紧急任务,涉及咱们市的R公司,我初步看了下,疑点很大,你们马上通过税警协作平台联系经侦队,成立专案组,叶老师任组长,今天就下户检查。”时任台州市国税局副局长郭智勇边说边把资料递给了叶海。

  

  接到任务后,叶海立即与台州市公安局经侦队联系,确定当天上午案头分析,下午入户检查。

  

  通过金税三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分析系统核查,叶海发现R公司2016年共申报销售收入5310万元,只缴纳增值税18.9万元、企业所得税7.32万元,与同行业企业相比,税负明显偏低。两位同事摸底发现,R公司日常工作人员只有3人——实际负责人林某丽、出纳潘某莉、内外账总出纳王某红,另有兼职会计沈某娟,与企业通常的人员架构不符。

  


镜头二:突击检查 两箱证章

时间:2017年7月13日下午

地点:台州市椒江区某小区

  

  匆匆吃过午饭,叶海马上带队同经侦人员会合,直奔R公司。路上,他们都换上了便装。

  

  几经周折,专案组在椒江区一个住宅小区中找到了R公司的办公地。一楼大门内有4人在办公,不见R公司的标志。询问这是不是R公司的办公场所,4个人都支支吾吾。

  

  为避免打草惊蛇,叶海通过税收管理员与R公司会计沈某娟取得了联系,表示只是日常检查。

  

  很快,有人从楼上下来,带领检查人员来到三楼办公室。检查人员履行相关执法手续后开始检查,R公司员工一直跟在后面,称公司是正当经营。当来到一组资料柜前时,这位员工脸色突变。检查人员打开柜门,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两个箱子内,密密麻麻地放满了公章、银行U盾,里面不仅有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还有空白的江苏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等。

  

  检查人员立即将这些证据封存,连同现场取得的其他涉税资料一道装箱调取,同时联系R公司的负责人林某丽和财务人员,通知其到税务局接受询问。电话里,林某丽表示自己长期在外地,对公司的情况并不了解,次日会到税务局接受询问。

  

  “她会如何推脱?询问该从哪儿突破?”叶海暗自思量。

  


镜头三:两路行动 智破防线

时间:2017年7月14日

地点:原台州市国税局;某受票企业办公地


  由于查获的证据太多,稽查局没有一张办公桌能摆得下,专案组只得借用局会议室作为办案场所。

  

  林某丽和R公司会计到场后,专案组按程序现场对有关封存资料拆封。经过统计,里面包括银行U盾37个、空白的江苏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4份、企业公章及发票专用章75套共计265枚。经过确认,其中部分公章系伪造,比如某知名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台州市多家大型企业的公章等,这些伪造印章涉及浙江、江苏、安徽等地企业43家。

  

  面对密密麻麻铺满整张会议桌的证物,林某丽看起来有些疲惫,但并不怎么慌张。“这些东西我是第一次看到,不是我的,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可能是别人寄存在我公司职工那里的。” 林某丽回答检查人员的,翻来覆去就是这些话。

  

  叶海并不着急,林某丽的反应在他的预料之中。他对林某丽说:“现在的确没有证据证明这些东西是你的,不排除别人寄存的可能性。”之后,他同林某丽聊了一些其他话题,中午还自掏腰包带林某丽和其会计到国税局食堂吃了饭。

  

  林某丽慢慢放松下来。在下午的谈话中,她一直在盘算让谁充当这些东西的主人。

  

  她不知道,就在这当口,由其他税务人员和公安经侦人员组成的外调组已赶往R公司的一个主要受票企业——浙江某华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调查取证。

  

  外调过程顺利,调查组很快就证实了某华公司是向一个叫王某明的人购买了R公司的发票,并提取了证据资料,印证了R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此后,外调组再次对现场调取的纸质资料、电子文档进行分析梳理和核查,并通过人民银行调取了相关当事人的资金往来信息。利用资金流分析软件分析,外调组发现了R公司与受票企业之间资金回流的轨迹:受票企业的款项打到R公司,R公司再打款到江苏的开票公司,资金再回流给王某明、章某连等人,扣手续费9.5%左右。至此,R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被证实。

  

  这时,仍在台州市税务局会议室接受询问的林某丽不知道外调组已经掌握了R公司虚开发票的违法证据,还欣然应邀再次在税务局食堂用了餐。

  

  当晚19时,掌握了初步证据的公安经侦部门依法传唤了该案主要嫌疑人林某丽等4人。当晚10时,林某丽被依法刑事拘留。



镜头四:证据攻心 揭开真相

时间:2017年7月15日凌晨

地点:台州市公安局拘留室


  次日凌晨3时,经过几个小时的交锋,林某丽和出纳员潘某莉面对专案组接连出具的证据,放弃抵抗,交代了R公司虚开发票的事实。

  

  据两人供述,R公司自2013年起就无真实业务发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林某丽的丈夫王某军。王某军一次在江苏省沭阳县谈生意时了解到,江苏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享受税收返还优惠。得知这一消息后,他在沭阳开办了一家再生资源公司,干起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税收返还的非法生意。他与林某丽合谋,在通过自己沭阳公司向R公司虚开专用发票的同时,联系江苏多家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向R公司虚开专用发票,R公司向开票公司支付8.5%的开票费;R公司取得进项发票后,再向其他企业虚开销项发票,收取9.5%的开票费。这些受票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地塑化市场一些个体经营户的客户,这些个体经营户一般在购货时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当客户向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愿到税务局代开,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找R公司向客户开具。章某连、王某明等个体经营户与R公司之间进行了多次这样的操作。

  

  就这样,由R公司作串联,一边是江苏的一些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通过虚开专用发票骗取财政返还,另一边是浙江台州的一些企业接受虚开发票,非法抵扣进项税款,形成了虚开、骗取财政返还的非法链条。

  

  经核实,R公司通过这种方式,由自己或者设立的空壳公司先后买入进项发票2126份,虚开销项发票2856份,合计金额高达4.28亿元。

  

  此案中,不法分子虽然费尽心机,自以为编织了一个天衣无缝的敛财之网,但税警双方紧密协作,出其不意,仅用不到48小时就将此网撕破。

  

  目前相关嫌疑人已有5人被依法刑拘,其中1人被批捕,4人取保候审,台州市椒江区检察院已对有关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外地涉案人员另案处理。

  

(备注:文中所涉人员及企业名称均为化名)



胡佳 赵志峰 谢晓嫣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易敏敏  (010)6193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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