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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提示】@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注意事项你都清楚吗?


今年7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于许多正在起步发展阶段的小型企业,这可是个利好消息~那么,要享受优惠,还有什么事项需要注意的呢?结合相关文件,小编整理了以下几个问题,看完你就明白了……







一、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需符合什么条件?

1、行业要求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3、从业人数

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4、资产总额

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注意,工业企业或其他企业以上四个条件均要同时符合,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一直在变化

如何计算?

答: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三、符合优惠条件,一季度预缴申报

已缴纳税款怎么处理?

答: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四、其他注意事项

核定征收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季度预缴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吗,是否需要办理优惠备案?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吗?

非居民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政策指引: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



来源:厦门税务

责任编辑:易敏敏  (010)6193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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