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法规速递】清单来啦!《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
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2018年第157号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清单实施后,《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和《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的公告(2016年第47号)》所附的两批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
2018年11月2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易敏敏 (010)61930075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