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促进综合保税区升级 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
部署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促进综合保税区升级,打造高水平开放新平台;决定推出便利化改革措施,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注销难”问题。1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定了这两件大事。会上,李克强总理作出了哪些部署?小编为你梳理──
部署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促进综合保税区升级 打造高水平开放新平台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完善综合保税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有利于稳外贸稳外资、保持合理进出口规模、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有利于培育国内市场、激发内需潜力。会议确定:
1. 便利企业内销。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允许区内加工制造企业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区内加工生产的手机、汽车零部件等,内销时不再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2. 促进研发创新。除禁止进境的外,对区内企业用于研发的进口货物、物品免于许可。综合运用保税等政策,支持研发创新机构在区内发展。对区内新设研发、加工类企业,经评定符合标准的,直接赋予最高信用等级。
3. 推进物流便利化。企业生产经营中符合条件的物品入区、保税货物点对点直接流转,可免于报关。对区内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可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允许汽车整车进口口岸的综合保税区开展进口汽车保税存储、展示等业务。
4. 培育新业态。允许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检测、全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支持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跨境服务贸易。逐步在综合保税区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开展商品期货实物保税交割业务。
5. 支持综合保税区率先推广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推动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提升。
决定推出便利化改革措施,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注销难”问题
为回应广大市场主体关切,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解决企业“注销难”这一营商环境中的难点,促进企业“新陈代谢”、结构优化,会议决定,
1. 简化注销流程。将企业注销成立清算组的备案、登报发布债权人公告等,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示公告。大幅减少注销登记材料,只须提供清算报告等必需要件。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简易注销试点范围,公告时间由45天压至20天。允许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在达到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2. 简化税务、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未领用发票、无欠税等纳税人,可免于办理清税手续,直接申请简易注销。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
3.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注销“一网”服务。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防止恶意逃废债。
采取上述改革措施,企业注销时间将大幅压缩,简易注销时间减少一半。
来源: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易敏敏 (010)61930075
更多
个税APP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正式使用,这5分钟短片必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