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提示】个税APP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操作热点问答
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小编提醒需享受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及时注册,如果个人纳税人对任职受雇信息有异议,可以在APP上发起在线申诉,保障自己权益。如果填报的电子模版和APP信息不同,以APP为准。
针对个税APP操作,小编特别精选了5个热点问题,并附上了解答,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一
问:公司为我申报的信息我能修改吗?我申报的信息公司能够修改吗?
答: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的扣缴义务人只可以查看不可以修改。扣缴义务人为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修改,您修改之后,扣缴义务人不可以再次修改。
二
问:我实际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与预期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答:1.请检查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有误。
2.与扣缴义务人确认是否存在其录入金额错误或未及时下载您填报的扣除信息等问题。
3.在您与扣缴义务人均填写正确的情况下,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或税务机关。
三
问:扣除年度什么意思?可以选择多年吗?
答: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四
问:如何选择申报方式?不同的申报方式有什么区别?
答:您可将采集的信息提供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也可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自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一般来说,指定扣缴义务人申报可以在取得收入时就可享受扣除,而自行申报更适合注重个人隐私的纳税人。
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本人年终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扣除。
五
问:我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什么时间生效?
答:一般来说,当月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您指定了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在三天后即可下载。您需要及时通知您的扣缴义务人下载,以便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工资、纳税申报等情况下使用。为保护您的隐私,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作脱敏处理。
若您选择了自行申报,则需要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来源:上海税务
责任编辑:易敏敏 (010)6193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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