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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


肩负新使命 踏上新征程

——各省、区、市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


  一元复始春潮动,草木向荣万象新。

  

  刚刚过去的2018年,税务系统在诸多改革事项叠加,大事难事险事交织的情况下,上下同欲、携手攻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打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攻坚战,圆满完成税收收入任务和减税目标……各项工作稳中有为、扎实推进,开创了改革发展新局面。

  

  新局面,也意味着新使命和新征程。新年之初,2019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把握当前形势,着眼未来发展,开启了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新征程。会议召开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税务部门立即行动,认真传达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筹划新一年工作,确保会议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

  

  “要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采取更加有效的服务举措便利享受优惠……”今年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再次重申了落实减税降费的重大意义,宣示了全系统在这一问题上的坚定立场和坚强决心。

  

  对此,天津市税务局迅速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该局党委书记、局长牟信勇表示,2019年天津市税务部门将继续推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到位,预计通过小微企业普惠政策将为企业减税40亿元,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展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尽享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黑龙江省、吉林省税务局召开会议对做好减税降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全省税务系统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制定措施办法,将落实减税降费当作税收任务高质高效推进好,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上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正文强调,全市税务系统要立足高质量发展,强化减税降费落实责任制,提高政策措施享受便捷性,以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发展需求为导向,努力为国家层面制定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提供有益的“上海方案”。

  

  广东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胡金木围绕2018年减税降费落实情况,要求全省各级税务部门继续主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结合广东实际研究制定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努力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

  

  西藏、宁夏税务局党委提出,全区各级税务部门要围绕服务自治区发展战略,落实好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好即将出台的增值税实质性减税政策,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地方性优惠政策,助力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四川省、大连市税务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和落实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知晓率,努力提高纳税人对优惠政策的关注度、参与度,确保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享。

  

聚焦主业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当前,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凸显,税费收入形势较往年更为严峻,在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各地税务部门纷纷表示,将按照会议部署坚定依法收税理念,聚焦主业确保完成预算确定的税费收入,为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安徽省、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坚持税费同抓与提高质量相结合,对组织收入全过程开展分析监控预警,确保时间进度与任务进度同步推进。同时,加强税源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堵漏、挖潜、提质措施,提升税费收入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重庆市税务局党委提出,要聚焦工作主线,不断提升税费收入质量,坚决防止虚收空转、越权减免、违规批缓等行为,做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应免尽免,确保税费收入“真金白银”。

  

  贵州省、陕西省税务局党委提出,要健全“纵向分级负责、横向部门共担、内外协调同步”矩阵式收入管理体系,完善收入质量评价应用体系和组织收入考核指标体系,坚决防止“虚收空转”、收“过头税”等行为,抓好经济税收分析,服务地方政府决策。

  

  河北省、山东省、深圳市税务局党委提出,要妥善处理好“减”与“收”的关系,在组织收入方面要坚决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完善新型税收收入目标管理体系,强化专业管理部门组织收入联动,加强中央与地方、增收与减税关系统筹,确保各级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巩固和扩大征管体制改革成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要对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税务系统将以此为契机,扎实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优化完善升级工作。

  

  内蒙古、广西、新疆税务局召开党委会议提出,持续落实“三定”和岗责体系,不断优化各级税务部门力量配置;优化缴费服务,稳妥有序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后续工作;有力有效促进“四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化税制改革,积极配合做好推动健全地方税体系等改革工作。

  

  江苏省、厦门市税务局党委强调,要持续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并提出严格规范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业务流程,构建“1+4”税收征管体系,优化完善改革后续安排,配合做好改革落实情况检查验收等具体落实措施。

  

  江西省、海南省税务局党委提出,要建立健全岗责体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转变征管方式,制定新的税收管理员、分类分级、事中事后管理等制度;开展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申报缴纳情况检查;继续推进金税三期系统整合优化,不断巩固和扩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

  

  浙江省、宁波市税务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优化完善升级工作,继续做好社保征收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完善金税三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等工作,持续深化各项税制改革,同时进一步促进队伍融合,促进执法和服务标准统一。

  

毫不放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走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必须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对此各地税务部门不断提高认识,积极开展部署,为开启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

  

  福建省税务局召开党委会议,提出要探索建立和完善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理顺“条”和“块”的双重领导关系,加强上下联动、横向互通,要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创新,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支部达标创星等活动。

  

  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刘明权表示,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要压实党建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河南省、甘肃省税务局党委提出,全省税务系统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探索完善“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的机制体系,坚持上下互动,互融共促,将党建工作和税收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做到“两结合、两促进”。

  

  辽宁省、青岛市税务局党委要求持续落实新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加强与地方党委的沟通协调。积极协调地方组织部门,在发展党员、评先选优和党务干部培养等方面拓展党建新空间,凝聚党建合力。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召开党委会议,强调要以更严举措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学院每个支部、每个培训班级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以严的韧劲持续正风肃纪,以严的要求履行监督执纪职责,优化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本报记者联合采写 执笔 王文竹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易敏敏  (010)6193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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