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专稿】胡怡建:增值税减税三大效应作用明显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计划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这是继2017年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2018年约1.3万亿元之后,新一年度的增量减税计划,也是前两年减税降费政策的继续执行,减税降费额较前两年分别递增近100%和54%,规模、力度之大实属罕见。这次减税降费最为重要的改革是降低增值税税率。作为中国最大税种,增值税占整体税收的40%,估计今年增值税减税规模将超过8000亿元,占整体减税降费计划的40%。这次降低增值税税率在助力供给侧改革、拉动消费需求和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将产生深远影响。
今年,增值税增量减税计划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大幅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从今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后,据测算,享受到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税的企业户数占全部纳税企业户数的比重超过95%,其中98%是民营企业。也就是说,绝大部分企业主体都能够从中受惠,尤其是民营企业更成为受惠主体,从而大幅减轻税收负担。二是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开始了以降税率为主的深化增值税改革;2017年,取消了13%的税率,将四档税率变为17%、11%和6%三档税率;2018年,将17%和11%的税率分别降低1个百分点,改革后的适用税率分为16%、10%和6%三档;今年,计划进一步将16%和10%的税率分别降低3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改革后的适用税率分为13%、9%和6%三档。经过连续3年降低税率和调整税率结构,不但增值税整体税率大幅下降,税率结构也有所优化,变得更加合理。
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和降低增值税税率,最直接的影响是减轻了提供产品和服务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使月销售额3万元~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于缴税,从而实实在在享受到减税红利。降低增值税税率的减税成效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的适用税率由16%降为13%时,由于降低3个百分点,从而增值税税负减轻了18.75%,计算公式为(16%-13%)÷16%。二是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适用税率由10%降为9%时,由于降低1个百分点,从而增值税税负减轻了10%,计算公式为(10%-9%)÷10%。三是因为6%的适用税率保持不变,所以增值税税负也保持不变。至于有人担心这些服务企业增值税税负是否不减反增,答案应该是否定的。这是因为这些服务企业外购适用16%或10%税率的产品或服务时,随着外购税率的降低,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相应减少,不影响企业不含税收入或利润。四是对于按3%征收率简易计税的商品和服务,随着其外购商品和服务的适用税率的降低,其税费成本会随之下降,税收负担有所减轻,税后利润也相应上升。无论是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还是降低增值税税率,按照增值税税额一定比例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会相应减少,从而产生附加减税效应。
税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税后利润呈负相关。降低增值税税率,减少了企业税费成本,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增加了企业税后利润。为企业应对经济下行,更好地生存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税收政策支撑,助力了降成本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就产品和服务整体而言,降低增值税税率,减轻了企业税费成本。从企业原材料投入到消费者最终消费,产品一般要经历产制企业生产、加工,经销企业批发、零售,消费者购买、消费等多道环节。在上述产品生产、消费的产业价值链中,对产品或服务减税是在产品价值形成和实现过程中,通过价格传导机制,由产制企业、经销企业及消费者各方来共同分享减税红利。
先就单环节产制企业直销产品给消费者来看,当增值税适用税率由16%降为13%时,如果减税3个百分点全部让利于消费者,减税红利由消费者独享。如果减税3个百分点全部让利于产制企业,减税利益由产制企业独享。当然,增值税减税红利不可能由消费者或产制企业独享,一般情况下,是通过价格传导机制和市场博弈,由产制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分享。进一步将单环节改为多环节,当产制企业通过经销商把产品出售给消费者时,由于多了经销商中间环节,3个百分点的减税红利也将由产制企业、经销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分享,具体通过价格传导机制和市场博弈来确定价值链上各方的分享比例。
在市场经济下,具体如何分享及其分享比例由供求所决定。在产品处于卖方市场时,增值税减税更多倾向于让产制企业或经销企业受益。降低增值税税率后,产品产制企业或经销企业会相应提高产品不含税销售价,但只要消费者支付的价税合计款仍比之前少,市场就会接受提高不含税销售价的价格决策,企业收入和利润也会相应增加。反之,如果产品处于买方市场,增值税减税更多倾向于让消费者受益。降低增值税税率后,产品产制企业或经销企业虽然也有提高产品不含税销售价的动机,但市场难以接受通过提高不含税销售价来增加企业收入和利润的价格决策,如果不含税销售价不变或较小变动,消费者能够减少支付价税合计款而从中受益。
降低增值税税率而带来的减税红利,既会在生产制造端降低产制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加其利润,也会在居民消费端减少居民的价格支付,起到拉动消费的积极作用。在拉动经济增长的投资、消费、出口三大需求中,中国正面临出口转向内需、投资转向消费的战略转型,所以通过减税扩大消费内需具有深远意义。
通过减税分享机制,增值税减税能够为企业、个人减负增利,具有促进企业发展、引导个人消费的双重激励功能。为激发市场活力、鼓励企业投资、促进产品出口、增加劳动就业、促进转型升级和稳定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一是激发市场活力。减税降费最直接的影响和效果就是为国家减税、为企业减负。通过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是深化以降成本、补短板为重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举措。通过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为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鼓励企业投资。在当前经济下行期,受市场需求疲软、出口增长放缓、人口红利减少、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企业税费负担相对较高,经营压力逐渐加大,利润也相应减少。通过大幅降低增值税税率,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增厚企业利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从而增强企业的投资欲望和投资能力。
三是促进产品出口。随着外部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国际竞争逐渐加剧,中国出口面临严峻挑战。实施减税政策,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从而促进供给,还能够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从而拉动消费;同时,出台增加出口退税等鼓励出口的减税政策,使中国出口产品的成本不断降低,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以达到增加出口、扩大外需的目的。
四是增加劳动就业。在宏观经济层面,大力推进减税降费除了拉动经济增长,对降低物价水平、刺激投资需求和增加劳动就业等方面也产生重要影响。对劳动就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经济的带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吸纳劳动力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同时,延长促进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也为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提供了政策支持。
五是促进转型升级。考虑到工业制造业、商业服务业等实体经济面临较为严峻的经济压力和挑战,因此对其适用的16%增值税税率大幅下调3个百分点。同时,通过较大幅度降低高档位税率,较小幅度降低中档位税率,低档税率保持不变的减税措施,有效平衡工商业与服务业的税负,更好保持增值税中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作者: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资深教授、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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