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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正式建立


  4月18日,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税收合作,改善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浙江乌镇召开,宣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正式成立。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主持开幕式并致辞。


图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合影。


  王军说,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纵观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为促进各国共同繁荣,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这项倡议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顺应了时代要求和各国加快发展的愿望,提供了一个包容性巨大的发展平台,探索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科学路径。

  

  实践表明,“一带一路”建设契合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给沿线各国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发展红利。一方,中国有力支持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自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贸易从2013年的6.5万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8.4万亿元,年均增长5.3%;今年一季度,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值2万亿元,同比增长8.7%,高出同期整体外贸增速4.1个百分点。同时,5年多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4000亿元,为当地创造20多万个就业岗位。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到中国也实现了快速发展。税收数据显示,2018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投资企业中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已达1205户,资本流入的行业结构逐步优化;生产经营稳中向好,营业收入增长8.1%;投资不断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3%;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研发投入大幅增长,增幅达24.4%。

  

  王军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税收在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推动国际经贸合作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税收领域的协调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构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税收合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

  

  为确保合作机制落地见效,王军提出三点倡议:一是加强税收征管协调对接。积极利用好“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这一制度性安排,聚同化异、求同存异,携手把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打造成为一个充满活力、互惠共赢的有效机制。二是制定务实合作行动计划。立足于“一带一路”建设现实需求,围绕加强征管能力建设、加强税收法治、加快争端解决、提高税收确定性、通过征管数字化提升纳税遵从等,发表合作宣言,形成具体行动计划,为跨境纳税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三是搭建互学互鉴实用平台。为所有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各国(地区)税务部门、国际组织、企业、学术界等提供交流平台,不断丰富研讨、培训形式,持续开发知识产品,及时分享实践经验,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地区)税务部门共同提升征管能力和纳税服务水平,共同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合作论坛上,王军向与会代表分享了中国在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方面的有益实践。他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改善,近年来连续实施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今年进一步实施总量近2万亿元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中国税务部门作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主攻手”和“操盘手”,全力以赴、尽锐出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一是尽心尽力抓统筹,从总局到基层税务分局,构建起“一揽子统筹、一竿子到底”的统一指挥体系,确保政策统一、高效、规范落实。二是尽心尽力促落地,把政策落实任务进行清单化管理,逐一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对标对表推进,重建统计核算分析体系,实现减税降费数据“机生机汇”,精准统计减税降费成效。三是尽心尽力求实效,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时间紧、任务重,中国税务系统上下敢于担当、加班加点、攻坚克难、全力投入,目前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正在有条不紊落地见效,今年前两个月累计新增减税1828.5亿元,积极效应已初步显现。

  

  与此同时,中国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连续6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每年4月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连续实施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规范税收执法的举措,助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在全力改善国内营商环境的同时,中国税务部门还不断强化国际合作,积极推动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税收关系。

  

  据了解,合作论坛是首次由中国税务部门主导发起并主办的高级别国际税收会议,来自意大利、瑞士、法国、德国、比利时、加拿大、俄罗斯、英国、日本、哈萨克斯坦、阿联酋、科威特、尼日利亚、印度尼西亚等85个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以及16个国际组织、多家学术机构和跨国企业代表出席论坛。合作论坛成立了非营利性的官方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由理事会、秘书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以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构成。开幕式上共有34个税务主管当局签字成为机制理事会成员;22个税务主管当局和国际组织签字成为机制观察员;11名国际知名税务专家加入专家咨询委员会,成为咨询委员会委员。

  

  论坛期间,34个国家(地区)税务部门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经过严格审议和选举程序,理事会任命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为理事会主席,同时选举了理事会副主席,任命了秘书处负责人和联盟主席。

  

  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分别在哈萨克斯坦、中国澳门以及北京、扬州利用和强化现有设施设立“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作为区域培训与研究中心,将为机制成员国(地区)和观察员国(地区)税务部门提供培训,促进税收征管能力和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在为期三天的议程中,与会代表将围绕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坚持税收法治、提高税收确定性等议题开展深入讨论,致力于提高跨境税收争端解决效率,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促进实现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包容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易敏敏  (010)6193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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