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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明年起施行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财关税〔2019〕38号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1.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9年修订)
2.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
3.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9年修订)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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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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