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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被强制退市?这家公司干啥了……

李雨柔 覃韦英曌 中国税务报 2021-01-12


【核心提示】


  近日,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违法情形而可能被强制退市的新闻,在财税业界引发热议。其重大违法情形之一,就是财务造假。业内专家指出,财务造假只能给企业带来一时的财报美观,却隐藏着巨大的税务风险,一旦爆发将会给企业声誉带来毁灭性伤害。建议上市公司提高内控执行力,把风险管控融入日常生产经营中。



制图  徐瑞平


  12月2日晚,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山药机)发布公告称,千山药机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内容,千山药机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千山药机或将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颁布以来,继长生生物、康得新之后,第三个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

  

强制退市或又添一例

  

  千山药机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中指出,千山药机2015年~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相关规定中“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消息一出,业界哗然。

  

  《事先告知书》中提到,证监会认定千山药机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存在未按规定对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履行临时报告义务等情形。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除被强制退市外,千山药机还将面临6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被处以5万元~90万元不等的罚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刘祥华、刘华山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11月《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发布以来,已有长生生物、康得新两家上市公司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值得关注的是,这三家上市公司均存在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不仅如此,今年以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新闻频频传出,既对其商业信誉造成毁灭性伤害,也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财务造假风险畸高

  

  《事先告知书》显示,千山药机虚增利润4.37亿元:2015年度利润虚增7950.53万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95.76%;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3.57亿元左右,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60.05%。多位专家表示,上市公司在年报中进行虚假记载,税务风险很高,极易带来严重后果。

  

  中翰税务集团理事长王骏分析,财务造假形成的虚增利润,有没有进行纳税申报,或将产生两种不同的税收后果——如果没有进行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申报,则纳税申报数据或将被税务机关的风控系统认定为数据异常。最终,企业将可能由于税务检查而暴露其财务造假的事实。如果企业进行了纳税申报,虽然其造假的事实可能被隐瞒,但实际上,企业是在用真金白银的税款流出,换取财务报表的“纸上富贵”。

  

  从公开信息来看,千山药机的财务造假行为背后,隐藏着诸多税务风险。其中,一笔关于虚减应收账款的交易,引起了中翰税务集团合伙人郝龙航的关注。2016年,千山药机解除与太平洋证券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但并未如实进行会计处理,导致其2016年度虚减应收账款1.17亿元,虚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7亿元,虚增利润1.17亿元,占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52.21%。

  

  对此,郝龙航分析,千山药机的操作,其实是将已转让的应收账款收回,却又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根据税法规定,此类减值损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千山药机在业务发生当期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时,确认了相关资产损失,须做核销应收账款会计处理,并将相应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

  

  《事先告知书》中还提到,千山药机2017年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且未按规定对该事项履行临时报告义务。对此,上市公司税收研究中心主任唐守信称,为防止关联方,特别是大股东侵占其他股东的权益,证券法明文禁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不仅如此,如果该资金占用行为是无偿的,或者定价原则不公允,双方均可能面临税务风险。其中,上市公司作为资金提供方,可能存在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风险,而关联方作为资金使用方,则可能多缴企业所得税。

  

引以为戒避免风险


  专业人士认为,千山药机的种种违法行为存在较强的主观性。长生生物、康得新和千山药机等上市公司的错误实践证明,任何抱有侥幸心理的违法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各上市公司须引以为戒,加强内控执行力,诚信经营,合规纳税。“企业财务造假,就是在给自己‘挖坑’。只有脚踏实地开展业务,才能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赢得真正漂亮的财务报表。”王骏说。

  

  郝龙航表示,企业只有实施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与责任承担机制,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强化执行企业内控制度,才能从根源上遏制主观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如何提高企业内控制度的执行力,是值得上市公司管理层思考的问题。不少上市公司看似建立了健全的内控体系和完善的内控规章制度,但实际执行能力却很弱。一些上市公司甚至只是在临近上市前,才匆匆制定了一些华而不实的内控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国家鼓励企业通过上市的方式获得更多资金,但对企业上市审核,以及上市后的相关监管较为严格,尤其是对上市公司存在的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创业板不接受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申请,诸如千山药机这样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一旦被强制退市,重生机会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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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19年12月13日B3版

原标题:税收专家提醒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就是给自己“挖坑”



本报记者 李雨柔 覃韦英曌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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