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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2019年度个税手续费退付 请务必在5月30日前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按照所扣缴的税款退付百分之二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税总函〔2020〕43号)2019年度代扣代缴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单位上年度有代扣代征税款的,今年可在5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结报单确认工作。税务机关将以扣缴义务人确认的结报单作为退付手续费的依据,自动启动退税流程。
特别提醒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相关规定,如因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手续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剩余的时间不多啦,还未提交申请的,请您尽快办理吧!
01
线上申请入口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以下简称扣缴端),登录扣缴端。
02
登录进入扣缴端界面
“代扣代缴”子目录下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
03
点击【获取结报单】
等待系统自动查询出退付手续费信息后核对所属期、数据是否准确。
04
信息查询结果有两个界面:结报单、单户核对清册
05
05
核对无误后,点击“我已核对无误”按钮提交
小贴士:
2. 该笔手续费可以用在哪里?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相关规定,对于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从用途上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二是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支出。
3. 若手续费作为奖励相关工作人员,需要交纳个税吗?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相关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来源:山东税务、厦门税务
责任编辑: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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