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丨对话一线税务人员,享税费优惠暖心攻略来啦!
抗疫护士领了补助,
想享受免征个税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想享受复工复产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用错税率担心影响免税?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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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用错税率影响免税?不要急,税务小姐姐来帮您 ↓
叮!
视频里提及的税费问答
小编都给您整理好了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问: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护士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享受免征个税优惠?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考虑到目前相关人员正在疫情防治一线,其单位同样承担较重防治任务,为切实减轻有关人员及其单位负担,此次对上述人员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时,支付单位无需申报,仅将发放人员名单及金额留存备查即可。
问:非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此次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根据文件规定,该政策适用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问:我是湖北一家小型制造企业,属于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月,由于开票习惯,为购买方开具了一张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是否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不要着急,可以享受。只要你们开具的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在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间,作为湖北省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已开具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还是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发票。正确的方法是,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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