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作为新个人所得税制落地的最后关键一步,我国历史上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作即将结束。在此期间,广大纳税人积极参与其中,踊跃依法诚信申报,有的顺利领取了个税改革“大红包”,有的虽然补税但亦感自豪。但是在办理申报过程中,也有个别纳税人耍起了“小聪明”,以为无人知晓的地方“心可以自由飞翔”,殊不知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不诚信举动,书写着个人涉税信用档案,严重的将面临税务处罚。近日,有纳税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信息时发现,自己明明没有在某公司任职,却有该公司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怀疑是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为维护正常经济税收秩序,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税务部门与公安、教育等部门通力合作,依法查处了一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偷逃税款的违法企业。 【案例】厦门某高校学生小李几天前登录个税App,发现自己在2019年8月至12月期间,莫名“被任职”于厦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每月还有三千多元至四千多元不等的工资。小李仔细回忆了下,“我从不认识这家公司,也没收到过这几笔所谓的工资啊!”怎么会“被入职”了呢?于是小李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申诉。
接到小李的申诉,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顺藤摸瓜,税务部门发现小李“被入职”的厦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非法渠道盗取多人信息,用来虚列员工工资,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目前,该建筑公司已被立案调查,并将依法进一步处理处罚。其负责人后悔不迭,自以为天衣无缝、工整漂亮的账目可以瞒天过海,但在现代“大数据”分析和全民“可视化”监督下,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将注定无所遁形。
依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属于偷税行为。尤其冒用他人信息从事涉税违法行为,更是税务部门严厉打击对象。公民若发现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应及时申诉或报案,并积极咨询法律人士,依法维权。在此提醒广大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申报时,请仔细核对人员及收入纳税信息,以免在给他人利益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同时,给自身带来涉税违法风险,更影响企业信誉。税务部门将继续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配合,加强线索收集分析,强化综合治理,加大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实施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同时,也提醒广大自然人纳税人,注意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及时关注个人的个税申报情况。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单位或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诉,税务机关将加快进行核实处理。为了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税务部门提供了手机APP、网页端等远程办税渠道,同时基于诚信推定原则,最大化减少资料报送、简化流程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并通过提示提醒和预填服务,降低申报难度,帮助纳税人依法诚信申报。但也有极个别纳税人“聪明”地利用这种“便利”,或是轻信“宝典秘籍”,企图少补税或者多退税,险些丢失诚信“立身之本”。案例一:虚假申诉骗退税,聪明反被聪明误
小黄听闻别人登录个税APP可以申请退税,于是兴冲冲也下载登录,但失望的发现自己应退税额为“0”。随后刷网络时发现,有人反映自己身份被冒用,发起申诉后,虚假的收入就不被纳入年度汇算。小黄出于好奇也试着把自己1个月的工资进行了申诉,在工资累计算税的情况下,因为减少了1个月收入,可以适用低税率,使得全年算账由不补不退居然变成了“退税”,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申诉删除了2个月的收入纳税记录,提交了退税申请,自以为可以获得一小笔退税。税务机关在核实时,单位出具了劳动合同以及每月支付记录,在确凿证据面前,小黄悔恨莫及,税也没退成,单位领导也对自己流露出失望……
在线实时申诉,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了便捷渠道,也是保护守法守信人的有利武器。“好奇”“无知”虽说可以让人同情,但不仅极大浪费了国家公共资源,也给当事方增加无谓“工作量”,更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影响。依法诚信申诉,也是我们每一位公民需要恪守的责任。
案例二:漏报劳务报酬少缴税,辅导更正诚信报赵先生听说个税APP可以退税,于是登录查看,却发现自己要补税,吓得赶紧卸载了APP。后来看周边同事都办理了申报,又担心自己不报有风险。他突然想到自己补税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有不少的劳务报酬,如果没有这些报酬岂不是就不会补税了。他又想到前两天有同事念叨,税务机关解释说劳务报酬需要通过查询导入方式进行预填,是为了便于大家对这些偶发的、容易遗忘的项目仔细核对、准确申报,但这种方式确实容易疏忽。突然灵光一现,自己正是查询导入大额劳务报酬后收入增加、适用税率提高才造成补税的,如果不查询导入,到时就说自己疏忽不就完事了。于是赵先生又下载了APP,没有再管劳务报酬,果然不需要补那么多税了。没想到的是,居然接到了税务部门的提醒,经过咨询,知晓这些操作都会记在信息系统里,如果后续发现有问题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小赵赶紧办理了更正申报。毕竟个人信誉才是“人之本钱”,良好信誉更是一个人立命之本。
“誉从信中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实施,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到了公平合理税制带来的改革红利,让个人与税务机关的距离更为贴近。与此同时,个人信用记录也逐步登上了舞台。依法诚信纳税,让我们更好地珍惜自已的信誉。
案例三:“三险一金”重复扣,“小聪明”惹来“大麻烦”2020年1月,某市税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时发现,辖区内一家咨询服务公司工资扣缴申报数据很“奇怪”,所有员工仅有收入、没有扣除,于是联系该企业财务人员。企业财务表示自己“嫌麻烦”,所以在填报时将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填入“收入”栏,这样可以省事,少填几项。税务人员告知企业财务人员这样操作不规范,会影响到纳税人年度汇算,并对其进行“一对一辅导”。但因受疫情影响,财务人员未来得及进行更正申报,为不影响大家办税,遂通过公司微信群向员工解释,告知他们在进行年度汇算时不要再重复填写“三险一金”扣除额。没想到这却给员工小宁“提了醒”,动起了“歪脑筋”,在明知自己“三险一金”已扣除的情况下,通过申报又重复填写了“三险一金”扣除额,从而多申请了200多元的退税。没想到过了几天,小宁没等到退税,却接到了税务部门的电话。原来,当地税务部门受理退税申请时发现了异常,立即向小宁电话核实,进行政策辅导并告知不实退税的严重后果。小宁一听,立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更正申报调整收入。不仅如此,小宁还成为了“年度汇算宣传员”,提醒周围同事千万不要耍小聪明“踩红线”,让“退税”变“偷税”。
通常情况下,单位在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已经扣除了“三险一金”,并向税务部门进行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看。如发现单位未扣除“三险一金”等事项或申报有误,请及时联系单位确认。在此也提醒广大扣缴单位,不规范的操作,可能会给员工带来一定的涉税风险;莫要为了省一时之事,给自己的职工造成大损失。
案例四:虚假填报大病医疗数额,不实申报诚信险受损耿某,2019年仅在一处获得工资薪金所得18.86万元,依法申报收入和扣除后,通过年度汇算可退税985元。汇算开始后,耿某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发现,自己虽然有医疗费用,但可扣除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0。为了能多退税,依旧填写了大病医疗扣除,并多申请了退税。税务部门在受理施某的年度汇算退税申请时监测并发现疑点,遂与耿某联系核实。经政策辅导,耿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虚填了医疗费用,并立即进行了更正申报。耿某事后表示,非常感谢税务机关在申报期内提醒自己,要是过了申报期,自己的不实申报会形成“虚假申报”,既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还会影响到自己的信用,这个“小便宜”占的太不划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个税APP通过“数据多跑路”、精简各种资料、减少证明报送,让“纳税人少跑路”,切实为大家提供了便利!便利的背后,还需要你我共同遵纪守法,让这场基于“诚信”征管变革惠及更多纳税人。案例五:轻信“退税教程”虚列减免税额,反复提醒终悔悟张某,平时对个人所得税有所关注和研究。个税汇算开始后,明知自己不存在符合条件的税额减免事项,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在“减免税额”一栏中虚假填写508元并申请退税。张某非常兴奋,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大“宝藏”,就故技重施,申请更正申报,在“减免税额”栏中填写718元,再次发起退税申请。意犹未尽的张某还在微博上炫耀自己的“聪明才智”。张某没有预料到的是,他很快接到了税务部门的电话,向其宣传个税政策和虚假申报的法律责任,要求其更正申报并删除上述不当言论。经税务部门批评教育后,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进行了更正申报。张某在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的同时,也多了几分后怕,若不是税务部门及时提醒进行更正申报,虚假申报骗取退税这一污点恐怕涂抹不掉了。
一次错误,可能侥幸不被发现。二次、三次错误,不仅迟早会被发现,更让这一次次错误的行为记入个人涉税行为记录,甚至给个人信用产生影响。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啊!
案例六:随意更改应纳税额,恶意骗税危害大纳税人曹某全年综合所得收入69886.43元,手机APP预填报信息提示汇算应补(退)税额为0。李某为获取退税,自行填报没有缴纳的税额,申请退税625.64元。税务机关关注到曹某汇算申报的已缴税额异常,经核实后,对曹某不诚信行为的后果予以告知,曹某据实进行了更正申报。
首次开展的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让很多人有点新奇。尤其个税APP设计简洁、操作简便,让复杂的税收专业知识好像不那么难懂。但是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个税APP是纳税申报渠道之一,您提交成功的各种操作均将成为您纳税申报行为的一部分,请依法诚信申报,谨慎操作,避免疏忽或者“好奇试一试”给自己带来违法违规涉税风险和信用风险。结语小信诚则大信立,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如实汇算个人所得税,行偷税、骗税之举,不仅损害个人诚信,影响个人前途,甚至会涉及违法犯罪,切勿因小失大。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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