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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一步减税降费和税收法定,大咖们这样说


图为论坛开幕式现场


  10月18日,“2020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九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在北京举办,与会专家学者、律师和税务师围绕“新时代税制改革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税务争议与涉税服务”“减税降费与涉税服务”等主题展开深入研讨,献计献策。


图为张树学秘书长致辞


  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共同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华税税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联合承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树学在开幕致辞中指出,作为全国涉税服务行业的年度盛会,中国税法论坛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在引领涉税服务行业发展、促进税务师与律师等涉税从业人员交流合作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说,2020年以来,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我国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为涉税服务的重要专业力量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税务师应自觉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税务师作为征纳双方桥梁纽带,一方面要帮助支持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好税收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落实减税降费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实现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在综合服务能力、专业服务水平、高端人才培养、新型业务拓展和业务交流方面进一步提升;二是创新涉税专业服务,准确理解和适用税法,发挥好征纳双方的桥梁作用;三是加强与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的交流与合作,自觉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和服务好税收改革发展。

  

  围绕下一步减税降费、税收法定等社会关注的话题,与会专家学者发表了各自的观点,记者摘其核心观点以飨读者。


图为高培勇副院长演讲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作了题为“当前经济形势和财税改革热点问题”的演讲,他认为,这个时点讨论减税降费和税制改革,应当立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的宏观背景,我国“十四五”时期面对的是与以往大不相同的外部环境和经济发展趋势。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情况下,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正常传递受到阻碍,中国的经济发展增加了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把维系安全和推动发展作为同等重要的事情。经济安全包括若干内容,但最为基础最为重要的是要确保市场主体的安全,即在“十四五”期间要统筹好市场主体的发展和安全。他强调,这两年推行的减税降费政策与“十四五”期间重视市场主体安全的思路相契合。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统筹企业发展和安全的落脚点,仍然是给企业减负,在“十四五”期间减税降费将围绕给企业减负这个目标向前推进。然而,持续几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必须有财源支撑,解决减税降费与财政支出压力矛盾的道路有两条:一是在减税降费的同时,减少政府支出,政府过紧日子;二是走好走稳结构性税制优化的道路,提高直接税的比重,要把提高直接税比重作为一个更重要、更突出的工作来做。为此,我们需要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务实的操作、更大的决心将减税减费落到实处。


图为冯俏彬副部长演讲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中国财政学会副秘书长冯俏彬作了“2020减税降费政策分析与未来税制改革趋势”的演讲,她通过数据对比,认为全球经济将长期衰退,各国经济呈现“三低一高”即低利率、低通胀、低增长、高负债的特征。她指出,我国产业结构和税源结构都在发生变化,未来服务业增长趋势快,消费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税源也从前端的生产、交换环节向后端的分配、消费环节转移。基于上述影响,税制改革仍然要围绕法治、简明、中性、便利的目标而努力。她提出,目前已立法的有11个税种,立法特点基本上可概括为税制的平移,原来税制当中的一些重复、不甚科学的问题仍然存在,未来的税制改革,将由间接税为主转向直接税为主。海南自贸港推出的税收制度很可能成为未来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


图为李万甫总编辑演讲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焦点在于增值税立法!”中国税务杂志社总编辑李万甫说。李万甫作了“增值税法立法难点问题破解”的主题演讲,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一,增值税改革及立法备受关注,社会各界包括企业、学界都非常关心增值税的改革和立法工作。增值税具有收入占比高、减税诉求压力大、影响面广、与市场联动性强的特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焦点在于增值税立法。无论是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落实“六稳”“六保”政策,还是推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基本上都是以增值税的改革作为突破口。第二,增值税的立法路径应当独辟蹊径,区别于地方税种的立法途径。他认为,目前地方税种主要采用平移的立法路径,完成立法形式的转变,更多满足的是一种形式法定的要求,而增值税仍应按照先改革后立法的方式,追求实质法定和高质量的立法。201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布了增值税立法草案,逐步拉开了增值税立法的序幕。他认为增值税立法下一步最核心的工作就是增值税制度的完善,包括简并税率、完善营改增过渡政策、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健全留抵退税机制和探索解决金融业对营改增税制的适应性问题。


图为刘剑文会长致辞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围绕如何推动高质量的税收立法展开了阐述。他指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目标是通过立法、修法、整理、清理的过程,来建构一个层次清晰、相互协调的高质量税收法律体系,为理财治国提供基本的框架支持和规则约束。针对如何实现高质量的税收立法,他提出,第一要保证税收的立法数量,立法质量和立法数量密不可分,提高立法质量要求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法律。当然,立法不是越多越好,当立法数量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应当把重点放在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体系的协调上来;第二要完善税收立法体制,立法体制是由立法权的分配、立法权的运用和立法权的载体等方面构成的有机整体,立法体制直接关系到立法质量高低;第三要提高税收立法技术,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的关系更为密切,能够立竿见影的提高立法质量;第四要创新税收立法的程序,立法程序是立法机关必须遵守的秩序和步骤,立法程序的遵守和创新,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


图为施正文教授演讲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施正文分析了《民法典》对税法的影响,从法律关系性质、法律地位、基本原则等方面探讨了民法与税法关系的理论创新,结合实例分析指出,税法尊重和依赖民法,但具有自身价值和独立性。他还从民事主体与纳税主体协调、合同效力对纳税义务的影响等方面探讨了民法典与税收实体制度的协调。他强调,为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应加快制定《税法总则》和编撰《税法典》,应当按照总则编、各分编“两步走”的立法思路,在制定《税法总则》的基础上,努力编撰一部展现中国智慧、体现时代特征、在国际上具有示范效应的《税法典》。


图为刘天永主任主持开幕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介绍,“中国税法论坛暨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自2010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九届,成为全国涉税服务行业的年度盛会,对引领广大律师、税务师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和投身现代国家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论坛由于疫情防控要求,实际到会人数在80人左右,另有240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直播参加了论坛。




本报记者 邹国金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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