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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印发《意见》,勾画税收征管改革蓝图!企业有哪些“小目标”?


  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关注。最近一个月以来,《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面向600余位企业财税负责人开展的调查问卷显示,超九成受访者看好税收征管改革前景。调查问卷数据显示,《意见》中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加强部门协作三个方面的内容,最受纳税人关注。从记者采访情况看,部分企业已经结合《意见》的要求,确定了各自税务管理的“小目标”。


制图 刘耘

  

将信用管理和风险管理“合二为一”


84.63%

调查问卷数据显示,对《意见》提出的“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84.63%的受访者十分关注,也是《意见》中最受关注的内容。

  

  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是《意见》的重点内容之一。其中,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受到纳税人高度关注。

  

  《意见》指出,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对纳税缴费信用高的市场主体给予更多便利。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缴费制度基础上,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让守信者健步阳光道,失信者要过独木桥。”国家税务总局《意见》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黄立明表示。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总监武一表示,《意见》提出的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进一步促进纳税人主动遵从税法。基于此,首创股份会进一步提高管理层、特别是非财税管理人员对财税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做好投资与运营、财税的融合,将纳税信用管理和税务风险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企业始终走在“阳光道”上。

  

  北京中税正德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李赢分析,基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的完善,以及税务部门加强与财政、金融等多部门协作的共同作用下,纳税信用很可能成为企业最重要的信用证明,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融资等各个方面。

  

  大家保险集团税务负责人张俊彧表示,根据《意见》精神,接下来,税务机关很可能进一步完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这将促使企业对照评级办法完善税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做到日常税务管理与纳税信用评级标准相匹配、相融合。

  

将税务管理数字化转型提上日程

  

79.61%

调查问卷数据显示,纳税人对“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非常关注,占比达79.61%。

  

  主动拥抱税务管理的数字化转型,是不少企业管理层研读《意见》后作出的判断。从问卷调查的情况看,高达78.96%的受访者表示,会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高企业内部信息化水平。

  

  《意见》明确,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分析,这意味着,税务机关将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依托,通过组织涉税信息全盘数字化、形成数据平台,对涉税事项进行智能化管理。

  

  采访中,不少企业财税负责人表示,要将税务管理数字化转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税务总监李庆波表示,接下来一段时间,公司将会加快推进税务管理数字化转型,强化对涉税数据的分析应用。作为集团型企业,实现“由点及面”的税务风险预警,将是税务管理数字化重要目标。

  

改变成员企业各自为战的局面

  

82.85%

调查问卷数据显示,高达82.85%的纳税人高度关注《意见》中“加强部门协作”的内容。

  

  加强部门协作,是《意见》中“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部分的首项内容,也是最受纳税人关注的内容之一。

  

  《意见》指出,大力推进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化,通过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情报交换、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

  

  李庆波表示,加强部门协作一直是税务部门推进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参与税收共治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会越来越多,参与程度也会越来越深。在多部门合作之下,企业的信息将更加透明,同一笔交易将会有多个信息源进行相互印证。对于企业来说,合规地遵从税法,是最省事也是最安全的理性选择。

  

  在德勤中国资深顾问朱雷看来,在税收共治、部门协作的大背景下,集团企业解决旗下成员企业税务管理各自为战的问题时,应防止出现因个别成员企业税法不遵从而影响到整个集团的情况。例如,一些上市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如果出现了严重的税务问题,不仅可能依法面临税务部门的处罚,而且会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广大投资者的关注,甚至会影响集团的股价和市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集团企业的税收管理不能有“短板”,更不能有“死角”。(参与本文采写的还有:赵沁憬、谢雅依)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1年4月23日B1版,有删减。

原标题:两办印发《意见》,勾画税收征管改革蓝图蓝图之下,企业有哪些“小目标”?



本报记者 阚歆旸 陈俊峰 曲易伸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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