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原定于8月下旬举行的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多个考区将延期举行;如期考试的考区,也有多地需要考生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我们梳理了部分考区的相关规定↓↓↓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8月20日发布公告称,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举行的陕西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8月20日发布通知称,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举行的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含涉外考场)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8月20日发布通知称,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举行的厦门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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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8月18日发布公告称,延期举行湖北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8月18日发布通知称,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举行的河南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8月15日发布公告称,原定于2021年8月27日至29日举行的江苏考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14天内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考生,除符合第2点(考试当天的“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动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全部条件外,还应当另行提供本人实际参加首科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考试当天的行程卡虽为绿码但到访地右上角有*星号标记的考生,如属于已满日常健康监测期结束管控者,除符合第2点全部条件外,应当另行提供本人实际参加首科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考生为已满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既往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或腹泻等症状者,除符合第2点(考试当天的“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动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全部条件外,应当另行提供本人实际参加首科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本人第一天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两码一证”,即:个人健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