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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去年研发经费投入超2.4万亿元,今年税收优惠再加码!

  日前,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2020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2020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以下简称研发经费)投入总量超2.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2%。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金额为2421.9亿元,比上年增长29.4%。相关调查显示,企业对该政策认可度高达87.7%,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投入保持较快增长,投入强度(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提升幅度创近11年来新高。


  《公报》显示,2020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达到24393.1亿元,比上年增加2249.5亿元,研发经费总量稳居世界第二。“由于研发经费增速比现价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快7.2个百分点,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40%,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提升幅度创近11年来新高。”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统计师张启龙分析。

——企业拉动作用增强,重点领域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稳步提高。


  2020年,企业研发经费达到18673.8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占全国研发经费的比重达76.6%,对全国研发经费增长的贡献达77.9%,分别比上年提高0.2和9.4个百分点,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重点领域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稳步提高,为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创造条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龙海波分析。

——创新政策成效显现,带动提升产业链水平。


  市场主体在创新上敢投入、愿投入,离不开创新政策支持。随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完善。张启龙认为,在继续扩大经费投入规模的同时,还需进一步优化经费投入结构,提高投入质效。


国家税务总局于9月1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以下简称《公告》),在允许企业10月份纳税申报期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2021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再增加一个季度优惠。同时优化简化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调整优化计算方法,促进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增加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减轻办税负担。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公告》明确,在2021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企业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企业10月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时,只需在预缴申报表中填写优惠事项名称和加计扣除金额,其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同时,《公告》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留存备查资料进行了优化简化,进一步减轻填写工作量。此外,《公告》调整优化了研发费用中“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让企业最大限度享受优惠政策。


今年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力度。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13号公告明确,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来源:中国税务报新媒体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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