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涉及面广、修改条款多,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我们将部分重要问题的说明摘录如下:

(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 一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 二是充实和强化监督检查内容。

  • 三是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制度

  • 四是完善报备制度。

(二)加强特定实体审计监管,提高资本市场审计质量。

  • 一是界定特定实体的范围。

  • 二是提出从事特定实体审计备案要求。

  • 是明确独立性要求。

  • 四是建立透明度报告制度。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执业环境。

  • 一是取消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登记。

  • 二是针对低价竞争提出相应措施。

  • 三是针对函证不实提出相应措施。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 一是与证券法罚则相衔接,加大对执业质量问题的处罚力度。

  • 二是补充细化违规情形,科学设定处罚。

  • 三是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完善责任承担机制。

(五)规范跨境事项管理,服务对外开放。

  • 一是对跨境业务作出统一规定。

  • 二是明确对等管理措施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提升审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财政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进行修订,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11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进入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会计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注册会计师法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qiuying@mof.gov.cn。 


  附件:(点击超链接下载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更多

上海市税务部门依法对张恒进行处罚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依法处罚张恒答记者问



你的“分享、点赞、在看”我都喜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