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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怎么办?别慌,齐支书告诉您!

新媒体 中国税务报 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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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说到发票,相信听到最多的问题,那一定非“发票丢失怎么办”莫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取消了发票丢失的登报要求,具体政策要点有哪些?今天就让齐支书来给大家说一说。


征稿启事

  为了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快享税费优惠,中国税务报社与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联合推出了《智税•微课堂》栏目,面向社会征稿。

  一、征稿内容

  作品应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税费热点进行创作,以动漫视频的形式,讲述税费政策和实务操作的要点、热点和难点。

  二、征稿要求

  (一)作品要有明确的主题,围绕一个税费热点进行解读,简明扼要,表述清晰。

  (二)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分辨率为1080p,格式为mp4视频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作品须配有相关图片、文字或视频脚本文档。

  (三)作品要保证政策适用正确、有效,文字要配有政策的文件号、链接等。

  (四)作品要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五)每个作品开头须添加统一的视频栏目片头,可登录中国税网(www.ctaxnews.com.cn)“智税•微课堂”相关页面下载片头视频文件。

  三、征稿时间及刊发平台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作品将择优在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以及中国税网、每日税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的《智税•微课堂》栏目发布。

  四、投稿须知

  作品请发送至

2678752646@qq.com邮箱,作品中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投稿邮件标题注明:“智税•微课堂”投稿。


中国税务报社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1年4月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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