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整合|外贸企业电子税务局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功能介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整合工作部署,深圳市税务局将于2021年5月31日正式上线电子税务局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新系统升级的主要变化有三点:一、删减申报表数量,精简申报表内容;二、删减部分申报步骤,简化申报操作流程;三、调整业务种类,规范业务表单样式。经过此次升级,今后外贸企业使用电子税务局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相比旧系统将会减少录入表单工作量,减轻申报负担,明显提高企业申报效率。
为了方便外贸企业在5月份系统升级前,可以学习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各项业务功能,尽早掌握有关业务办理流程,上线后能够熟练使用新系统进行申报操作,第二税务分局制作了系列教学内容,今天先给大家介绍升级后外贸企业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功能:
1.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目录下设置“出口退税管理”、“证明开具”功能模块。
(1)在 “出口退税管理”功能模块下设置“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出口退税自检服务”4个子模块。
(1.1)“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子模块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变更、备案撤回等10项业务。
(1.2)“出口退(免)税申报”子模块可办理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代办退税申报、出口信息查询申请、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等11项业务。
(1.3)“出口企业分类管理业务”子模块可办理“一类出口企业评定申请”、“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复评申请”。
(2)在“证明开具”功能模块内,可以办理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等证明类业务功能。
2.电子税务局在“我要查询”目录下设置“发票信息查询”、“出口退税信息查询”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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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退税零税率业务由两张表合并为一张表《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出口明细申报表》
结束语
以上为新系统重点变化内容,如在新系统使用过程中有疑问的,可与主管退税部门联系。相关内容如有变化,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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