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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别冲动!玉林一少年球场失意,竟然……
篮球是每个男孩的梦
但是
蓄意纵火以此报复球友
骑电动车、身穿白色运动服的青年男子所为
经进一步调查
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刘某(男,15岁)
次日凌晨2时许
经审,刘某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另一名男子家楼梯间的纸箱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十五岁的年纪
本就血气方刚
险酿大错
当天下午
一名少年到小区2栋天台将汽油倒在天台台面上而后用打火机引燃编织袋
将编织袋丢在地面引燃汽油
居民们发现天台上的火情后
立即和小区物业反映物业工作人员接报后随即到现场灭火所幸火势被及时控制并未蔓延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太大的财产损失由于该少年只有13岁还是未成年人
对于少年纵火的行为
派出所民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同时也对少年父母进行了批评教育
经过批评教育后
该少年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写下道歉信
保证以后不再犯错
而少年父母也保证将加强对少年的监管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的相关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阿消提示:
纵火不能解千愁
却能让你坐穿牢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