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老师几巴掌被判一年半!教育部: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近年来,教师教育惩戒权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随着学生权利意识的觉醒,一些教师在管束学生时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出现“不敢管、管不起”的心理,甚至有教师因惩戒不当而引起师生矛盾。
在7月8日晚间公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有一句话特别引人注意。
在第14条“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里面,规定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从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出发,帮助孩子从小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我们有义务、有责任对教师惩戒权出台细则进行规范和明确。”
吕玉刚司长强调抓紧修订《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从法律规定上进一步明晰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保障教师有效地行使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师道尊严。
对此,他特别提出倡议,社会各界、家长给予积极理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氛围,提高育人效果。
让老师不再因为“敢不敢管”困扰!
教育惩戒权
是学生需要
许多父母选择反对教师惩罚学生,我们也非常理解他们的反对。
如今,很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爱都来不及,哪里能让老师去惩罚打骂呢?
但是,孩子进入学校后就是去受教育的,如果你的孩子上课玩手机,考试用手机作弊,不应该没收手机,不应该被处罚吗?如果你的孩子在学校不务正业,侮辱老师和骚扰同学,不应该对此负责吗?
讲个笑话:
有一天上课,一个学生想去洗手间,老师觉得影响了教室的纪律,不允许他去。结果孩子尿裤子了。
父母状告教育厅:说教师侵犯人权和剥夺学生去洗手间的权利,应当从重处罚。
又一天,另一名学生想上洗手间,老师批准了。谁知道这个学生在洗手间里滑倒了?
父母状告教育厅:在课堂上,老师随意让学生离开教室,导致学生受伤。教师没有履行监护义务,必须受到严厉处罚。
再一日,又有学生想去洗手间,老师担心他会受伤陪他一起去。当老师离开教室时,许多学生在教室里打闹,造成很多人受伤。
父母共同起诉到教育厅:老师在课堂上擅自离开,导致许多学生受伤应受到严厉处罚。
后来又一位学生想去洗手间,于是老师把学生全带到了洗手间。
父母起诉教育部门:老师在课堂上没有教孩子学业,他的工作态度有严重的问题。疏忽职责,没有尽到职责,应该严惩。
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适当的惩罚,不仅是教育者的权利,也是教育者的义务。”教育本身就包含一定的惩戒功能,但不知从何时起,教育失去了这一功能,现在教师都谈“惩”色变。
太多的父母却没有意识到过度的容忍和无理的偏袒会迫使教师放弃他们的孩子!
太多的孩子没有意识到最严格的老师是最值得他们尊重和感激的!
戒尺不是换敬畏
是换教育
教育孩子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现在却成了社会的大问题,这是为什么?是人们对教师失去了敬畏之心!
敬畏之心不是戒尺能换的。曾经老师多么神圣的职业,那时老师的地位在所有人心中都高,是值得尊敬的,是神圣的。可现在打老师、骂老师,比比皆是,不但孩子家长打骂老师,更有孩子也打骂,弄得老师想管又不敢管……
现在的但大部分家长都是的80、70、60后,你们回想一下自己读书那个年代,教师在你们心目中是如何的?是现在这个样子吗?
还记得3月份《老师好》风靡一段时间,不少网友表示当年对自己的班主任,也是这样又爱又“恨”。“恨”是因为老师对他们管理严格,惩罚重;爱是因为就是这位严格的老师扶正了他们这些长弯的小树苗。
曾经的孩子和老师的感情都是刻骨铭心,因为老师严格,给他们吃了不少“苦头”,但也是因为老师的严格管束,让他们拥有了现在不错的生活。
记住:
“好的教育,必定是宽严相济、奖惩分明的;
好的老师,必定是管教同步、严慈同体的。”
教育本身自带教育惩戒
不久前,广东省公布的《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中关于教师管教权问题引发公众热议。草案提出,学校和教师可依法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可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
教育专家讨论喋喋不休,但是很多一线老师表示,我不要!
有观点认为,教师教育惩戒权明确后,可在一定程度结束“熊孩子”无法无天的时候,老师打不得骂不得的局面。不过,也有人认为,明确教师管教权的同时,也要防止出现教育惩戒滥用的情况。
更多的老师们认为:教育本身就包含一定的惩戒功能,不需要别人给!而是老师还要不要……
当讲台上戒尺不在、手中教鞭不在,当教育行政部门再三告诫——慎重慎重,当自己一次一次忍住——“算了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敢实施惩戒的教师们感叹:面对学生,我们只授知识不教做人了。
教育领域发生一些事件很容易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前段时间的“20年后打老师”时间闹得沸沸扬扬,10号最终审判下来,被告人常仁尧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而新闻下面的评论:↓↓↓
这些评论让人看得心寒。不是说所有老师都是好的,但是也不能一竿子打死所有老师啊。在这样一个事件下面,没有人为老师说一句话,反而都在控诉老师做的不好,这是多大的教育悲哀啊。
更有人说:老师打学生叫教育惩戒,学生打老师却被判刑,不公平!
现在,人们往往关注教育界“发生了什么”,却甚少去注意教育界“没有发生什么”。教师惩戒作为教育者曾经天赋的权利,正在悄然流失。
人们对此视若无睹,那就不得不承受其后果:面对违规学生,教师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惩戒权的丧失,导致师生关系扭曲,校园欺凌得不到有效制止,学生打老师现象时有发生……
我们都心知肚明:面对学生的违规行为,教师敢于严厉批评、适度惩戒的越来越少了。
可是没有教育惩戒,受害的真的是老师吗?
尊重教育,请先尊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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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老师打学生叫教育惩戒,
学生打老师却被判刑,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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