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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稿、拆书、短视频侵权、主播翻唱注意了,你们都成了重点整治对象!

铁林 文化产业评论 2019-06-30


第2051期文化产业评论


近日,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联合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剑网2018”将以网络侵权多发领域为重点目标,以查办案件为重要抓手,集中整治网络转载、短视频、动漫等领域侵权盗版多发态势,重点规范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等平台版权传播秩序,深入巩固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商店、网络云存储空间等领域专项整治成果,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版权环境。


 

作者 | 铁林

来源 | 刺猬公社

编辑 | 1004月

 

“剑网行动”又来了,这次是2018版本。


 

据国家版权局消息,此次专项行动自7月上旬启动,利用4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三项重点整治。

 

这三项重点整治中提到的内容,足以让很多内容行业从业者感到惊喜,当然也会让部分感到头痛。

 

第一项:开展网络转载版权专项整治。

 

1)针对目前网络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侵权现象,将重点打击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和未经许可摘编整合、歪曲篡改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

 

2)坚决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规范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网络转载行为。

 

第二项和今年的热点很贴近:开展短视频版权专项整治。

 

第三项点名了不少的“侵权重灾区”,包括对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平台版权集中治理。

 

完整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下边的截图。

 

 

抄袭的衍生品“洗稿”将被坚决整治

 

一个一个来分析。

 

第一项,针对的是图文,一个是打击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的行为,一个是针对文字抄袭。比如此前“差评洗稿”系列,就属于坚决整治的范畴。

 

不过有媒体在分析时弄混了一个概念,直接理解为了“违法转载、洗稿将面临封号?”

 

把两者放到一起说是不对的。

 

 

违法转载被封号的可能性很大。什么叫违法转载,按照规定,只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网站,才拥有转载新闻的权利,反之,都属于违法转载。

 

因此,国家版权局在文中提到的举措是:

 

通过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转载案件,依法取缔、关闭一批非法新闻网站、网站频道及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等互联网用户公众帐号服务提供者,来实现整治规范的目的。

 

“洗稿”只是重点打击对象,不属于“违法转载案件”。

 

不过从文字的选用上来看,现在的版权行动是非常与时俱进的。“洗稿”本身是个网络词汇,网上有说法认为,“洗稿”可能是“洗钱”一词的衍生品,之所以不用原来赤裸裸的抄袭,就是得益于“洗稿”手段的高明。

 

一篇文章,同样的逻辑、案例,在经过不同的遣词造句以后,就变成了全新的稿子,大大减少了“洗稿”者的时间成本。

 

“洗稿”这种特殊的抄袭行为,在官方信息中,被点名关注,本身也是信息和观念的进步。

 

就拿上次“差评”洗稿引发舆论沸腾来说,后腾讯撤资,差评发了致歉信,虽然致歉信引来了很多行业人士的批评,但这件事情此后就逐渐从人们眼前消失,差评依然在照常更新。

 

差评洗稿事件,暴露了创作者维权的艰难,很多的内容创作者,在发现稿件被洗以后,缺少相应的维权路径,成本太高,这个高,意思是要付出的时间、精力太多。

 

北京律师张新年说,权利人的窘境在于,如果不通过司法途径,很难进行有效维权,但借助司法途径,提起民事诉讼,不仅面临精力、费用、时间成本高等问题,而且由于著作权侵权目前缺少可操作性强的认定标准,法院有时很难判定构成侵权。

 

技术和版权意识的提升,正在降低短视频的维权成本

 

再来看第二项,短视频版权整治。

 

这是今年的大热点啊,从国内火到国外。中国第一家提供短视频及素材版权供应和发行的平台妹夫家(MF+)创始人闻进告诉刺猬公社,“别看快手、抖音有一些短视频是搬运上去的,但同时它们也生产大量的网红视频,这些视频的流量非常高,被搬运到其他平台的时候流量也很高,这种搬运很少有是授权过的。

 

这也就是说,短视频平台也开始有了维权的需要,平台维护个体的版权,实际上也是在维护平台的流量。

 

刺猬君昨日在刷抖音时意外发现了WOD世界舞蹈大赛的一段非常精彩的视频,按耐不住想要分享,最终选择的平台是Instagram,和分享到微信一样,要先下载好视频,然后再去Instagram上传。

 

没有想到,视频上传不到一分钟,刺猬君就收到Instagram的一个提示:视频所含内容的版权可能属于他人所有。

 

此后就是不同的信息提醒,包括邮件提醒,视频侵权了世界舞蹈大赛,如果有获得转载的权利,可向官方提出申诉。

 

 

随后,刺猬君又上传了一段普通的抖音旅行视频,就没有再出现同样的提醒。

 

当然,这并不是国外才有的东西。国内长视频平台对版权的保护要做得更细致一些,刺猬君在腾讯视频上传某段需要引用的视频资料时,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提醒上传者平台内部已经出现了相关的内容,如果上传者本人是视频的原创者,则可以进行申诉。

 

闻进认为,平台帮助解决版权问题会发挥积极作用。国外的YouTube,对于博主上传的视频内容会有清晰的识别,使用盗版权视频的人,最终的播放流量和收入也会计算到原创者账号之上。

 

和长视频相比,短视频的维权之路才刚刚开始。

 

从去年初开始,妹夫家开始收到外来的维权需求。“知识付费起来以后,维权需求才开始成长。”闻进说,这类需求成长特别快,内容刚做出来,淘宝咸鱼可能就有卖,内容创作者有强烈的需要进行维权。

 

不同于综艺节目等本身就比较在意流量和宣传效果的短视频,制作方不觉得被加工、截取有问题,就不会找上门。

 

“除了知识付费,那些成本大投入大,被搬运扩散后会明显影响播放量的新闻、纪实类原创短视频制作方,比如梨视频、北京时间等就会有此类需要。”闻进还提到一点,国内短视频平台最常见的问题是,创作者发现自己被侵权了以后,根本不知道该找谁。此外,平台也会有自己的考虑,如果要在某个平台上维权,通常就意味着要在平台上开通账号,并且授权给平台,“有的版权方就不愿意开账号。”

 

“剑网2018”其实就是在解决这些难题,尤其是随着技术水平的发展,维权的路径会变得更加简单。

 

划分越来越细致的版权权益

 

第三点的内容很丰富。尤其是:

 

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平台版权集中治理。针对这些平台存在的未经授权大量使用音乐、文字、口述作品版权问题,专项行动将从规范新型商业模式健康发展的角度,着力整治相关平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主动加强监管,制定相关规则,积极加以引导,构建平台良好版权秩序。

 

网络直播和音乐的关系非常密切,尤其是秀场直播,大多数主播都有“唱歌”这一技能,准确的说是翻唱。

 

普通的唱歌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主播们在翻唱时获得了打赏,和在演唱会上唱了未授权歌曲是一个道理。

 

想到歌手李志和毛不易在微博上的经典对战了吗?

 

 

《明日之子》年初的巡演中,主办方哇唧唧哇公司在未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的情况下,让毛不易演唱了原创歌曲《关于郑州的记忆》。

 

后期的经典维权历程此处不再赘述,此处提及只是想说明,即便是这种传统的商演,主办方也并没有把版权放在重要位置。

 

除却直播平台,其他的一些涉及音视频的内容平台,都或多或少存在侵权的问题。

 

其实这几年,原创音乐版权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至少现在没有免费下载任意歌曲的功能了,电子专辑的模式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甚至成为很多音乐平台的盈利方式之一。

 

但现在,对于音乐版权的保护渗透已经扩展了场景。此前有篇文章分析说,抖音这类依靠音乐的平台,最后最大的瓶颈可能是音乐,这句话其实可放大,直播等依赖于原创音乐的平台,都要过音乐版权的关卡。

 

闻进对于保护原创有自己的理解,“国家作品登记证非常清晰地说明了内容跟所有方之间的关系,我的东西是有一个证明的,这是我的一种神圣感,我真的为我自己的创作而感到自豪,我觉得无论是激发创作,还是激发高价值的内容生产,都是很重要的一个心理源泉,也让大家更大程度地去尊重别人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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