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成中国音乐人被这样欺负,却无力维权!
第2126期文化产业评论
相比美国音乐人,中国音乐人的道路一直颇为艰难。很多音乐人的正当权益都难以维护。版权意识的薄弱以及相关政策的不完善,再加上维权投入成本和收益成本差距过大,让中国音乐人一直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但相较于音乐带来的现金收入,中国音乐人更在意的是署名权是否被侵犯。
作者丨任晓宁
来源丨经济观察网
编辑丨刘蕾
正文共2397字丨预计阅读时间5分钟
与大多数音乐人比起来,95后音乐人林展秋算是一个幸运儿。9月27日,在E法数字音乐论坛上,林展秋介绍说,6年间,他和他的“RAINBOW计划”乐队发行了3张专辑,最近两年创收超过100万元,并且利润还是正数。
“RAINBOW计划”的3张专辑共发行了1万多张——这个听起来不起眼的数字,在台湾地区能进入整个华语区实体专辑前30名。
“RAINBOW计划”的数字音乐成绩更好,在网易云音乐平台上,华语歌手整张数字专辑排在RAINBOW前面的仅有周杰伦、赵雷、朴树、李志、好妹妹、陈粒。
但林展秋依旧不能靠音乐养活自己和团队。除了是一名音乐人之外,他现在还是一家图书公司的产品经理,他很期待自己能成为一名职业音乐人,“等到团队年收入到三四百万的时候,也许就可以全职干这个了”。
已经小有成绩的林展秋依旧无法成为专职音乐人,那么,大多数音乐人生存状态如何?根据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人生存现状与版权认知状况调查研究报告》,近30%的音乐人从音乐上面没有获取过一分钱的收益,有70%的音乐人必须要从事兼职工作。“不兼职他们没有办法为生,”报告发布者、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教授张丰艳说。
张丰艳团队通过问卷调查406份,面对面采访音乐人112位,选取音乐产业创作环节的核心工作者,以普通音乐人为主,包括曲作者、唱作人、歌手、编曲制作人、录音师等,发布了上述报告。
近3成音乐人从未获得收入
随着版权环境的改善,近5年来,中国音乐人收益普遍上涨。根据入行超过5年的音乐人调查数据,71.43%的音乐人收入有所提高。调查数据显示,近58.29%的音乐人税前收入高于8000元,42.86%的音乐人收入上涨了20%以上。
“近五年,我们看到收入已经普遍上涨,当然,跟中国的物价相比,数值有点不够高,”张丰艳说。
根据报告,还有29%的音乐人没有任何来自于音乐的收入,收入完全来源于音乐的仅占30%。近七成音乐人从事兼职工作。
音乐教育和音乐演出是目前音乐人最重要的音乐收益来源。分别有22.04%和21.5%的音乐人表示其主要音乐收益来自音乐教育和音乐演出,认为版税收益是主要音乐收益来源的仅5.91%。
随着数字音乐的兴起,一些知名艺人通过数字音乐平台获得丰厚收入。据《2017腾讯娱乐白皮书》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华语专辑销售额排行中李宇春、鹿晗等头部艺人的销售成绩十分可观。但调查数据显示,47% 的音乐人未曾出售过单曲(不包含刚出道的音乐人和在校音乐人)。
中国音乐人主要生活在一二线城市,这也是为了生存。“音乐是一个比较小众的消费,所以很多音乐人为了能够生活下来,尤其是他们需要依靠演出、酒吧驻场,所以很多人务必生活在一二线城市。”张丰艳谈到,目前一二线城市基本占据了音乐人的90%,“一二线城市之外的只有10%,也有可能因为现在直播给这10%提供了生存条件,否则可能更少。”
多数音乐人积极拥抱互联网
调查显示,65.22%的音乐人认为互联网时代相比唱片时代,给音乐人带来了更多展示的机会。
音乐作品的创作与生产较复杂,环球、索尼、华纳作为世界三大唱片公司,几十万作品的量级经过了百余年创作、制作、收集、并购的沉淀。相比于百年唱片公司的长期沉淀,音乐人近年的作品数量规模略显微小。音乐人自上传作品仅占整个互联网曲库的3%。
近年来,随着独立音乐人的增加,音乐人对于数字音乐平台也愈发重视。林展秋谈到,他希望自己的作品不仅在网易云音乐,而是能在所有音乐平台上露出。
当前音乐人呈低龄化趋势,数字音乐平台便捷和精准助力90后音乐人音乐创作和传播的个性化和细分化发展。
作为音乐人,他们最看重数字音乐平台的推广能力,最能吸引他们的是推广他们的作品并为之找到精准用户 。
中国音乐人平均收入仅为美国音乐人的1/11
调查了400多位音乐人之后,张丰艳发现,中国音乐人平均收益与国际水平存在巨大落差,这制约了中国音乐人的创作积极性。
据2018年汇率和人均GDP水平换算,美国人均GDP和中国人均GDP相差6.7倍,而美国音乐创作主体的人均年收益是中国的11倍。
具体来看,中美词作者的年收入差距较大,美国词作者年均收入为中国词作者年均收入的7.5倍。中美曲作者的收益差距较小,美国曲作者的人均收入是中国的近2倍。中美音乐制作人的收入差距最大,美国制作人的人均收入是中国的近25倍。中美歌手收入差距悬殊,美国歌手的人均收入是中国歌手的19倍。中美乐手对比,中美乐手收益比例接近中美人均GDP差距值,美国乐手收益是中国乐手的7.7倍。
一位姓杨的音乐制作人对张丰艳表示:
“跟国外同等级的音乐制作团队和制作人来比,我们肯定是收入低的,但因为在圈子里几十年了,我们的收入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们很多的同行,真是不能够维持生计,不是因为他们做的不好,而是因为行业环境。”
58.21%的音乐人表示自己被忽略,其中17.91%的音乐人,表示被严重忽略。音乐人希望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与尊重。
音乐人更在意署名权被侵犯
在各类常见侵权行为中,63.91%的音乐人表示被侵权没有支付报酬表示不满,而75.94%的音乐人表示对作品被传播却没有署名表示不满,相比于财产权,音乐人更介意署名权的侵犯。
当作品被侵权,选择放弃维权的音乐人占11.19%。超过半数的音乐人会选择通过互联网进行维权,选择通过互联网舆论和网络音乐平台进行维权的分别占2.99%和52.24%
在欧美国家,音乐人都会把自己的作品给到集体管理组织,但在中国,很多音乐人既没有把自己的作品给平台,也没有加强版权管理,从而造成了音乐版权侵权严重乱象。
根据调查,我国半数音乐人没有听过音著协这个中国最大的音乐版权管理机构, 67.23%的音乐人从未听过音乐版权相关的讲座。就音乐人自身而言,版权知识亟待普及。
调查报告显示,受访音乐人中,仅11.31%的音乐人是音著协会员;87.99%的音乐人不是音著协会员。 在音著协的会员中,收益两极分化。80.77%的音乐人没有收到音著协的版税分配;7.69%的音乐人表示收到1-99元;7.69%的音乐人收到过1-10万的版税;还有少数音乐人曾经收到过10万以上的版税收益。
“70%音乐人都觉得自己没有力量维权,”张丰艳谈到,放弃维权的音乐人中44.44%的人表示维权花费太多时间,这些人认为,“维权了,最后得到的判赔费用只有不到5%,”相对维权费用,这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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