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七大问题专访文旅部部长胡和平,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如何做
第3216期文化产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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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冯嘉欣
来源 | 新华社
正文共计3444字| 预计阅读时间9分钟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对新时期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做出全面部署。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胡和平就学习贯彻《意见》有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答:《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动中央关于国有文艺院团改革重要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制度安排。
近年来,广大国有文艺院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了一批脍炙人口的优秀作品,同时不可否认也还存在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问题,既有“意义”又有“意思”的精品力作还是偏少,与群众对文艺作品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国有文艺院团作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主阵地作用尚待加强,生机活力未充分激发。特别是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又给院团创作演出带来较大冲击。
面对这些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政策协同,激发制度活力,让国有文艺院团创新创造活力充分涌流。
答:国有文艺院团是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主阵地,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要充分发挥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全过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中华文化底蕴,积极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要遵循艺术发展规律,把加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作为重点任务,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要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引导艺术工作者自觉追求德艺双馨,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不断增强发展活力。
答:当前,部分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功能定位不够清晰。为此,《意见》把“明确功能定位”作为改革的首要任务,强调“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
在此基础上,《意见》分别对国家直属院团、省级院团、地市和县级院团等不同类型的国有文艺院团提出了改革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国家直属院团要强化“国家队”意识,着力创作体现国家水准和民族特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示范带动本艺术门类发展。省(自治区、直辖市)属院团要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做强区域优势艺术门类,成为本区域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引领者和推动者。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属院团原则上以服务基层群众为主要任务,更多承担政策宣传、公共服务、惠民演出、艺术普及等工作。
答:目前,全国共有2100多家国有文艺院团。由于艺术门类不同、所处地域不同、承担的职能不同、运行机制不同,必须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方法推进改革。
《意见》在上一轮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留事业体制院团和转企院团的范围,确保全覆盖,不留空白。《意见》强调,已明确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国有文艺院团,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突出和强化公益属性,进一步增强活力。已组建的演艺企业集团,要充分发挥聚合优势,努力成为骨干文化企业。未列入保留事业单位性质范围的国有文艺院团,要着力提高市场适应能力和发展活力,创造条件转企改制。
《意见》强调,无论是事业还是企业性质的国有文艺院团都要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充分激发内生动力。事业院团要完善财政、人事、收入分配等各项政策,强化自身管理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转企院团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
答:演出是舞台艺术的核心环节,也是检验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成效的关键指标。《意见》提出以演出为中心环节,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对艺术发展规律、院团发展规律的遵循和尊重。只有紧紧围绕演出这个中心环节,不断为观众提供高质量的艺术产品,才能真正实现“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答:这是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主要目标。我们要着力建立和完善剧本质高量多、剧目纷呈多彩、剧场布局合理、院团人才辈出的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国有文艺院团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一是牢牢抓住剧本这个艺术表演事业发展之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对剧本创作和创作人才采取针对性措施,完善扶持优秀剧本创作的长效机制。二是牢牢抓住剧目这个艺术表演团体的硬实力,激活编导、音乐、舞美主体的创新活力,建立健全导向正确、内容鲜活、群众喜爱、常演常新的剧目生产表演体制机制。三是牢牢抓住演职员这个艺术表演事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以艺德艺风建设为重点,综合考核演出的质量和数量,确定演职员的收入分配、职称评定和福利保障,为演员充分施展艺术才华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四是牢牢抓住剧场这个艺术表演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推动建立健全城乡统筹规划、存量盘活优化、增量不断扩大、布局动态平衡的剧场供应体制。五是通过完善创作生产演出机制,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进行文艺创造,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人民。六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工作,把好文艺批评的“方向盘”,更加有效地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
文艺人才是国有文艺院团最具核心竞争力的资源,《意见》就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相应激励政策,并充实了重要演职人员保障措施。《意见》强调,将国有文艺院团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宣传文化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一规划,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保障与奖励机制。《意见》还根据国有文艺院团艺术生产实际,把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做出突出业绩的人员、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人员作为重要演职人员,对其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福利保障、交流培训、荣誉表彰等方面给予了政策保障。
文化和旅游部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将《意见》中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全力以赴推动政策落细落地,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红利,努力形成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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