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语习得重点问题研究(选读五) | iResearch
第七章 年龄问题
概念的梳理与澄清是展开研究的前提,盘点年龄问题的相关理论有助于加深对二语习得年龄效应的理解,使研究者们在争鸣中保持理性与客观的学术心态。二语习得年龄问题的相关概念、基本理论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通过图2.1 来揭示。
谈及二语习得年龄问题,关键期假设(Critical Period Hypothesis,CPH)是核心概念之一。它由Lenneberg(1967)最早提出。根据该假设, 一旦错过2岁到青春期这一段语言习得的关键时期,随着大脑单侧化,学习者就不再具备自然高效地习得语言的能力,外语学习事倍功半且难以达到与本族语者相当的水平(native-like proficiency)。该假设具有六大特征(具体可参看Hyltenstam& Abrahamsson,2003 :558),从生物、生理等角度对二语习得的年龄限制作出了解释。基于关键期假设,研究者们提出了多元关键期假设(MCPH,Multiple Critical Period Hypothesis)。该假设主张不同语言模块的习得具有不同的习得起始年龄及终止年龄。例如,对世界形成概念的关键期限于出生至6—9个月的婴儿时期;从出生至4 到7 岁的这段时间是孩子们切分音段、掌握语音以及学会词汇搭配的关键期;从出生至10 岁左右则是孩子们掌握词汇和句法的最佳时间段(Dekeyser,Ravid & Alfi-shabtay,2004)。多元关键期假设这一概念背后潜藏的是模块(modularity)论的语言观。针对不同语言模块的习得情况而展开的大量实证研究支持了该假说,为关涉到年龄问题的复杂习得现象提供了更有说服力的解释。与多元关键期假设密切相关的是Joseph Conrad 效应。该效应是指关键期之后,语言习得者很难甚至几乎不可能在所有的语言模块中均达到与本族语者相当的语言水平。语法判断测试(grammatical judgment test,GJT)等语言任务的结果表明,习得起始时间晚于青春期的被试可能在词汇、语法方面极为接近本族语者水平,可他们对语音等其他语言模块的掌握却有可能不尽人意,根本不存在对所有语言模块的掌握均达到本族语者水平、完全成功的成人语言习得者。
随着大量实证研究对CPH 的质疑,敏感期假设(Sensitive Period Hypothesis,SPH)这一概念应运而生。敏感期假设可以被看作关键期假设的弱式表达(weak version)。关键期假设与敏感期假设都承认存在一个语言习得能力不受年龄限制的阶段。不同的是,前者认为这个阶段突如其来、突然消失,而后者主张语言习得能力受年龄的影响渐次消退。关键期假设认为语言习得究其实质是两个临界时间点之间的语言行为养成。这种行为发展取决于本能,不可学也不可抗,诸如学习动机、倾向等环境因素并不对语言习得发生作用。该假设是一个或有或无(all-or-nothing)、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概念,学习者要么身处关键期,要么位于关键期之外,并不存在一个语言能力逐渐消退的过渡阶段。不言而喻,关键期假设过于绝对,难以解释大量二语习得现象。在这种背景下,敏感期假设的出现便不足为奇了。敏感期假设认为,对语言的敏感性(sensitivity)不会在某一个确定的时间点上消失,而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次消退。这种语言习得敏感性的消失是缓慢的,可能从孩提时代后期一直持续到青春期结束。如果说关键期假设主张语言习得的机会窗口(window of opportunity)可以在瞬间彻底关闭,那么敏感期假设则认为机会窗口的关闭实质上是在某一个时间点之后,语言官能的效率逐渐降低,对边缘的语言输入的接收效果越来越差的语言习得现象(Hyltenstam & Abrahanmsson,2003:556)。
乔姆斯基的语言革命对语言学各个领域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二语习得亦不例外。普遍语法的可及性问题(accessibility of universal grammar)也是切入二语习得年龄问题的有效视角。如果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可及,二语习得仍然受到普遍语法的制约,那么年龄限制问题的解释似乎就变得顺理成章了。关键期内,孩子们能克服语言刺激贫乏等限制,高效快速地习得母语,这是普遍语法在起作用。内嵌于普遍语法中的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LAD)使得孩子们能以不可思议的惊人速度掌握自己的母语。沿用该思路,普遍语法的缺失或部分缺失是关键期之后成人二语习得事倍功半、效果不尽人意的主要原因。换言之,年龄限制问题可以用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不可及或部分可及来解释。
对关键期假设或敏感期假设的透彻掌握和理解离不开练习假说(Exercise Hypothesis)及成年状态假说(Maturational State Hypothesis)这两个概念。Johnson & Newport(1989)对关键期假说提供了两套解释方案, 一为练习假说,一为成年状态假说。前者指出人在生命的早期即具备习得语言的能力,如果这种能力在早期通过一语习得加以练习,语言习得能力就会保留下来;如果该能力在早期一语习得中未能获得练习和强化,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能力就会丧失以至消亡。而成年状态假说则认为语言习得的能力与生俱来,不管是否在早期通过一语习得加以练习,这种能力终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弱以至消亡。换言之,练习假说与成年状态假说的分歧也正是UG 中LAD 起效范围的分歧。前者主张UG 不仅在母语习得中起效,在二语习得中亦能得以保留并发挥作用。而后者则声称,语言习得机制随着年龄增长而渐次消退是必然而不可违逆的,年龄限制贯穿二语习得始终,只要到了成年状态,语言习得机制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不再发挥作用,UG 在二语习得中会逐渐消退甚至不再可及。换角度视之,练习假说以及成年状态假说的差异源于对关键期假说起效范围的不同认识。对练习假说而言,关键期假设并不适用于二语习得,不能对二语习得现象提供解释;而成年状态假说则承认年龄制约在二语习得中起效,关键期假设的解释力同样适用于二语习得诸现象。
沿着时间维度这条轴线,二语习得的年龄问题可以从初始速度(intial rate)、习得过程(acquisition process)、最终成效(ultimate achievement)、是否能达到与本族语者相当的语言水平(native-like proficiency)这四条路径来考察。
第二语言习得速度因年龄的不同而呈现差异。Krashen,Long & Scarcella(1979, 1982)提出成年人在习得速度上优于儿童, 年龄稍大的儿童的习得速度也优于年龄较小的儿童。因此就初始速度而言,“年轻者优”(the younger the better)的说法并不成立。Snow & Hoefnagel-Hohle(1978)调查了英语母语者的荷兰语习得情况, 得出了如下结论:儿童和成人在习得语音规则和句法结构的速度上差距悬殊,而这种差别主要由于习得者的起始年龄不同。成年人在最初语音规则及句法结构的掌握中的表现远远优于儿童。
儿童与成人在学习第二语言的过程中所经历的阶段、所采用的策略、所遵循的机制是否一致等是二语习得年龄因素研究必须关注并回答的问题。虽然研究者们就这些问题争论不息、莫衷一是,但对二语年龄问题的过程研究依然不容忽视。该类过程研究主要通过获取“大脑生物证据”的路径来展开。
就最终成效,亦即语言习得者最终达到的稳定的二语水平而言,儿童的表现普遍优于成年人,习得起始年龄小的儿童优于起始年龄晚的儿童。Singleton(1989)证明, 孩童时期习得第二语言更易取得较大的成就。Scovel(1969)提出,儿童在语音习得方面更易达到较高水平,而成年人很难避免外国腔。Patkowski(1990)分组探究了以英语为二语的习得情况。调查表明,与年龄大的被试组相比,习得起始年龄小的被试组在英语水平测试中取得了更好的成绩。因此,从最终成效这个角度来考查,“年轻者优”的说法能够成立。
能否达到与本族语者相当的语言水平这一问题是二语习得年龄问题中颇具争议的话题之一。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定义与本族语者相当的语言水平(how to identify the native-like proficiency)以及如何判断实验对象是否已经达到了该水平。语言任务的设计以及对被试表现的评测标准均会影响到研究者对被试是仅仅属于高水平语言学习者还是已经达到NLP(native-like proficiency)的判断。当然,即使研究者已经认定存在个别习得者已经达到NLP,那么,他仍然需要回答:这些作为个例存在的语言学习者的出现能否从根本上推翻关键期假说。换言之,对关键期假设的认定仍然缺乏可以遵循的固定标尺。正如Singleton(2001:83)所追问的那样,关键期假设究竟是二语习得领域中的有关习得的趋势判断(a broad tendency)还是不可违反、不允许反例存在的绝对规律(absolutely inviolate law)呢?这依然是一个尚未回答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缺乏明朗的态度,导致二语习得研究者们就达到本族语水平的习得者作出了不同的阐释。某些研究仅从非生理学的角度(如认知、社会文化环境)对其出现提供理据,而某些研究却以这些个例性的学习者作为反例来证伪关键期假设。因此,为了准确理解关键期假设,应该对其解释力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对关键期假设究竟是解释性的假说还是规定性的规律这个问题,争论不休的研究者们应该选取一个统一的标准:唯有如此,平等对话的可能性才会存在。DeKeyser(2000:500)就该问题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对于隐性的学习机制来说,不存在特例(exceptional learners),CPH 不会被违反。显性的学习处理机制是成人达到与本族语者相当水平的前提条件。因此,在具备显性学习机制的状态下,成功的成人学习者有可能出现。显著的学习成效可以用成人采用的显性习得机制(explicit mechanism)来解释。
文献信息
文秋芳,2010,《二语习得重点问题研究》,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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