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丨北京规则正式落地,共享单车巨头谁最有利
为满足“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北京市正式出台共享单车统一监管政策。规则之下,巨头谁最有利?企业押金技术定位仍待处理,风起云涌的共享单车市场能否得到有效的规范,政策如何对症落地成为关键。
本次征求意见稿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确定了共享自行车的“北京规则”,明确提出,北京的共享自行车发展坚持“市级统筹、属地管理、企业主责、行业自律、承租人守法、规范有序”的原则,由市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制定政策文件和标准,指导各区政府开展相关工作。各区政府结合属地实际,负责规范共享自行车发展的具体管理工作。企业承担投放车辆经营与管理的主体责任,企业和承租人均应承担各自的规范停放责任。
对于整体管理方式,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北京将由各区政府编制规划,科学把握总量和投放节奏,防止盲目扩张,实现全市总量调控。对此,市交通委解释称,去年8月以来,北京的共享自行车数量爆发式增长,出现了快速扩张、抢占市场、无序投放的现象。为落实总量控制,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级政府编制辖区发展和停放规划,设定辖区最大投放数量,运营企业须向区主管部门报备并签订共享自行车管理承诺书,根据各区发展规划制定车辆投放计划,进行合理投放。
而对于企业层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在本市工商注册,并向注册和投放区主管部门报备;企业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必须在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等。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还确立了多项退出机制,其中包括:企业退出运营前要向社会公示,退还承租人押金,完成所有投放车辆回收等工作等。
除了政府、企业外,征求意见稿对于社会热议的规范承租人行为也进行了相关规定,在使用过程中,承租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有序停放。爱护车辆和停放设施等财物,自觉维护环境秩序。在骑行过程中自觉接受企业信用管理,抵制乱停乱放、车框载人等不文明行为;对骑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要按照公安交管部门事故认定承担相应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北京暂不发展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对此,市交通委解释称,共享自行车具有多人次使用、露天停放的特征,电动自行车用于共享,主要问题是安全隐患大。骑行电动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相比,车身重、速度快,且需要一定骑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往往受到更大伤害。同时,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对电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响。
2解读 信用信息联动尚需时日“整体来说,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北京市内共享自行车的管理还是非常贴地气的,有效地解决了此前北京在发展这项新型出行模式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刘冬梅认为,所谓“指导意见”应该就是一个相对宏观和方向性的管理规则,其中规定的多项内容都是相对基本且原则性的内容。
刘冬梅举例称,比如征求意见稿中对于企业准入、退出机制的规定,主要是解决了与北京市民最关心、与个人利益最密切相关的资金风险的问题,比如为保障承租人权益,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在骑行安全方面,企业投放车辆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保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在信息安全方面,企业所采集的用户身份信息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不得擅自公开、泄露或向他人提供,保证注册身份信息安全;在收费标准方面,由企业公示计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
市交通委也表示,目前,共享自行车注册用户大都交纳了99元-299元的押金,由于注册用户众多,押金总额庞大。为保障注册用户的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北京投放车辆的企业必须在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公示押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承租人押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加强对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管理,防控承租人资金风险。
在刘冬梅看来,这些内容都是相对“基本”的门槛,之所以没有增加更多细节、高要求的规定,就是因为这是企业进入该市场的第一道关,类似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内容都是征求意见稿中“鼓励”企业去做的,而非强制性的规定。“在这基础上,行业内可以制定一些具体的服务质量要求等行业规范,进一步优化市场供给,形成良性竞争。”刘冬梅表示。
对于征求意见稿中有关承租人行为的规范,刘冬梅表示,只有信用信息真正能实现与政府部门管理信用系统的联动,才能更具备强制性和管理有效性。对于征求意见稿中“涉及恶意破坏、盗窃等违法行为信息由公安部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的内容,多位专家直言,因为实现难度较大可能难以一蹴而就。“目前,共享自行车企业很难完全实现对于每辆车损坏情况的100%实时监控,而且短期内企业根据自身实力收集的信用信息可能还是会更多的运用在使用系统内部,形成类似滴滴打车等软件实现的管理方式。”刘冬梅表示,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政府要打通不同部门管理信息共享的投入还是相对较大的,指导意见出台后还需要形成一套合作机制促进制度落地。
放眼征求意见稿对于北京共享自行车的整体管理思路,业界专家普遍对于“总量控制”原则给出了“超出预期”等评价。有专家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北京市内确实出现了共享自行车损坏率过高的情况,不少市民都反映自己曾遇到路边出现连续多辆共享自行车都不能使用的情况。然而,部分企业对此处理不够及时甚至放任的态度让部分区域出现了大量损坏自行车堆积占据公共空间的情况。“因此,总量控制的原则确定后可以更有效地督促企业及时回收、处理损坏自行车,更积极地监控自行车的使用情况。”
不过,刘冬梅也直言,各区在制定辖区的“总量”之后,还是需要企业之间相互协商或者根据自身实力来分配,不能一律由政府“拍脑袋”硬性安排。同理还有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刘冬梅表示,未来如果在电动自行车发展出对速度控制更严格、更能规避安全风险的车型,也可以逐步适当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管理政策。
3企业 押金定位技术仍待处理北京商报记者分别采访了摩拜单车、ofo、小蓝单车等共享单车平台,企业分别表示将积极配合规范落地。但在押金处理、车辆监管以及共享电动车准入标准等方面仍有些许争议。
北京版本的《指导意见》与之前上海、深圳两地的规定有很多相通之处,尤其是针对停放管理方面,在针对企业准入标准方面更加详细。
根据《指导意见》,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在本市工商注册,并向注册和投放区主管部门报备;企业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安装卫星定位装置;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企业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与交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对接;在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依法依规经营,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在注册、报备以及县上、下运营管理方面进入北京地区运营的大部分企业都符合规定,并已陆续积极展开与政府方面的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监管离不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多数企业的电子车锁均有配备,但ofo在市面上多数为机械锁仍存在管理问题。对于市面投入的电子锁和机械锁占比,以及是否将用电子锁替换成机械锁,ofo方面暂不回应,但表示目前已经与卫星导航系统北斗导航达成了战略合作。
今次《指导意见》重点强调对押金管理的办法,声明共享自行车企业需要在北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并明确表明企业需配合保护用户资金安全。
对此,小蓝单车方面人员表示,只要监管方面下达开户的银行的通知,小蓝单车将立刻配合开户。“小蓝单车退押金的速度是业内闻名的”,他同时强调。
摩拜方面表示,在押金监管方面,摩拜单车是行业内最早一家实现押金安全监管的企业,100%确保全体用户押金安全。“ofo期待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押金规范,保证用户资金安全并及时退取,避免共享单车行业出现押金乱象”,ofo方面回复称,ofo是国内首个进行押金托管的共享单车平台,已经与芝麻信用合作在上海、杭州两地推动共享单车信用授权免押金,并将逐步推广到全国。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中明确限制了共享电单车的运营,称电动自行车用于共享,主要问题是安全隐患大。骑行电动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相比,车身重、速度快,且需要一定骑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往往受到更大伤害。同时,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对电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响。“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本市暂不发展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针对这样的规定,刚入京不久的7号电单车方面负责人员表示,“我们会继续积极和交管部门进行沟通,希望能通过我们的沟通和努力,让监管部门对共享电单车建立起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