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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与不玩之外——Pokémon GO与人间游戏(郑海娇)

2016-07-25 郑海娇 OC举目

文/郑海娇

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2016.07.25


2016年的7月,大众文化来了一个劲爆的新生力军:Pokémon GO(简称PG)。(注1)–这是日本的任天堂(Nintendo)与美国公司Niantic联手创建的AR(Augmented Reality。译为“增强现实”或“扩增实境”。编注1)游戏。


这创举不但令有20年历史的旧Pokémon游戏再度复活,且新版本一夜之间,成为全球游戏玩家们的新宠。


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报导,目前每日有2千多万的玩家,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受拥护的游戏。(注2)对这股遽然而至的旋风,相信基督徒可以神学与社会学、哲学、科技等,做多方精彩的对话。此篇是笔者对这现象的浅略反思。


一、虚拟与现实同台


游戏的基本设计,是用摄像镜头拍摄人所处的地理位置,为现实环境定位后,玩家就可从手机萤幕上的立体雷达,捕抓隐藏在现实世界中的精灵。


据说,精灵的种类不只多样化,还倏忽间乍现。在室内,玩家可在家中的卧房、衣橱、马桶等地方,目睹其身影;在课堂上玩游戏的学生,甚至看见精灵在老师的头上!


户外呢,更是无处不在:汽车驾驶盘、街道、海边、动物园、博物馆、任何人的身上……


换句话说,游戏的核心卖点是:玩家必须细心和高度集中精神,寻找可能隐藏在各个角落的精灵,然后收为己有。


这款让人多处走动、寻找、收集、训练各种精灵后,再与其他人交易的互动,确实是AR游戏的特色以及诱人之处。



  • 何谓AR?


何谓AR?简略地说,真实环境和虚拟环境各分两端,结合时称之为Mixed Reality(混合实境)。较靠近真实环境的那一端,就叫AR(增强现实)。


虚拟与现实交互,多令人匪夷所思啊!难怪PG一推出就席卷欧美和纽西兰26个国家,亚洲地区也将陆续成为入幕之宾。


据新闻报导,有人认为PG的益处不少。例如,让忧郁症患者、宅男宅女出户上街;让发烧友成立千人联谊等等。然而,玩家到处寻宝所引起的严重交通事故或被歹徒引到偏僻之处洗劫财物的意外,亦层出不穷。


更令人难过的是,在南加州的恩西尼塔斯(Encinitas,在圣地亚哥北方约26英里处。编注),有人为了搜索精灵,竟从90尺的悬崖上摔下成重伤。美国还有一名青年,以为弟弟删除了他手机上的游戏,一怒之下竟把弟弟杀了!


在新加坡,一名在狮城工作的澳大利亚男子,因为无法在第一时间下载PG,就上社交网站辱骂其国家,最终遭公司解雇。


从表面上分析,随着高科技一日千里,手机游戏推陈出新,从而对社会文化造成深远的影响。从神学的层面反思,不是电脑游戏(computer games)、手机游戏(mobile phone games)的冲击,而是现实生活中的玩耍或嬉戏(play),给予了人的意义有多深。




二、快乐的寻求


上一代的童年单纯,是人掌管游戏;游戏本身没有主导权,更没霸权。游戏的花样少且简单:捉迷藏、踢毽子、跳绳、跳格子……


出外嬉戏,人是处于主动,也群体参与;玩耍的时候,几乎都是双脚黏土,踏实朴素。即使是户内的拼图游戏,玩的人也可以随时暂停、抽离。这些游戏从不会在饭桌上出现,剥夺人的专注力,搅乱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对他者的尊重。


反观物资不匮乏的今日,无数游戏的apps垂手可得,人是处于被动的——居然还需PG之类的游戏,诱引宅男宅女出门。


可不,在虚拟世界呆久了,是会沉闷的。因此AR“增强现实”这个超凡的临界出现了——人既可身处真实世界,又可把现实的烦闷转移到梦幻空间。游戏软件公司在做的,其实是减低现实世界的真实。只要现实世界不那麽真实,人就无需面对无聊无趣。


然则,增强现实,却也很讽刺地“增强”了一个“现实”:在城市享受让人猝不及防的刺激经历,是一种不断繁衍的现象,人,不就被锁在一个一直循环的“恋物”的空间?


原本已经机不离手的玩家,现在有了PG,更有可能进入“人机合一”的境界。可惜人却是容易无聊厌烦的。到了新刺激消耗殆尽时,旧形式的无趣和乏味又重返。




在庵野秀明执导的动画片《新世纪福音战士》里说,城市是人类为了自己造的乐园。若延伸此话,我们可以评析人类是认定自己拥有快乐的权利,因此耗竭一切,谋求自己的快乐。


《创世记》11章里的那群人,为了给自己的野心一双翅膀,就试图搭建巴别塔,要直通天堂的活动,不也沸腾欢乐?


乐园也好、高塔也罢,人类要缔造的,无非是想给自己多些开心的元素,设法忘记天灾与创伤、忧愁与死亡。这其实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人手所塑造的快乐稍纵即逝,过后还是得面对天灾人祸、恐怖袭击、生老病死。


天父上帝从不吝予赐我们各样的乐趣,人的五官感觉就是很好的证明。关键是:认清快乐的源头。喜乐丰盛的生命也源于耶稣基督,就连祂的钉痕,也是一切恩典与慈爱所在。


三、游戏与超越性


有鉴于此,面对大众文化,有时不是“玩”或者“不玩”的问题;而是我们该如何以信仰的视角,看待给予人的游戏(play)?(注3)


荷兰学者约翰•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 1782-1945。编注)在其闻名著作《游戏的人》(Homo Ludens)中,提出了“游戏人”的理论概念,辨析人透过游戏,如何发展出独立思考的自由与能力。



当然,游戏的种类繁多,属性也不同。赫伊津哈阐述了游戏的特点之一,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邀请和关系的建立,嬉戏中有翘首以待,有全神灌注,也有彼此回应,进而启动了施与受的体验。


若从圣经的视角,这不也是天父上帝与我们互动的场景?


当我们以心回应上帝爱的邀约和怀揣,与创造主相遇,将经历一种时间的再魅(re-enchantment),让我们感受到生命的脉动与能量——与他者游戏,是我们与上帝互动的重演(re-enactment)。


福音论述提醒我们“像小孩子”的必要与意义(参《路》18:15-17),怀着小孩子对游戏的天真单纯的态度,纯粹为了快乐而玩,为了与游戏伙伴共拥有喜悦而玩,享受超越性的自由。


游戏具有超越(transcendence)的本质。当人全心投入游戏中,那时刻,变成一段从物质界中完全抽离的时间轴,卸去游戏者的重担压力,任凭他/她发挥创意想像,这境界仿似经历上帝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


PG不就是制造了一个日本神话世界,满足人跨越世俗局限,与他者同乐的渴望?


另一方面,游戏蕴藏与人相处、磨合的锤炼,甚至有助于对关心弱势群体的关爱。如此一来,玩物不丧志,还可保守赤子一般的信心,与不受任何维度限制的上帝同行。


Pokémon GO进入了亚洲国家后,必定还会有更大的回响,其中便是谷歌地图所带来的技术性问题。




在美国,曾有许多玩家因谷歌地图未更新的误导,竟然聚集在一个原本是教会的私人住宅门口……当玩家们四处积极地找精灵时,我们可否也常思索,圣灵的几不可辨与临在?


如果有一天,PG玩家误以为你家是教会,想在你门口捕抓蹁跹起舞的精灵时,你会把对方撵走呢?还是以游戏的精神,与对方分享圣灵的带领呢?


 

作者是新加坡人。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美国富勒神学院《神学与文化》博士生。目前正完成以《神学与电影》为主题的论文,也在浸信会神学院担任兼任教职。



注:


1.“精灵宝可梦GO”,又称“口袋妖怪GO”,中文译名视地区而定。


2.Ankita Bhanot, “'Catch Them All' By Playing Pokemon Go at the San Francisco Zoo,”NBC News, Jul 15, 2016, http://www.nbcbayarea.com/news/local/Catch-Them-All-By-Playing-Pokemon-Go-at-the-San-Francisco-Zoo-386992461.html


3.读者若有兴趣进一步探讨基督徒与游戏的关系,可参考Robert K. Johnston,The Christian at Play,(Minneapolis:Wipf&Stock Pub, 1997)。神学家莫特曼Jurgen Moltmann 也写过有关于神学与游戏的著作Theology of Play,(New York: Harper & Row, 1972).。


编注1:AR(Augmented Reality),除了 “增强现实”,也有人翻译为“扩增实境”。此技术大约发展于1990年左右出来,为VR(Virtual Reality)“虚拟实境”的一支。VR是创造一个完全的虚拟世界,而AR则是强调“虚实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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