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 | 涨电价应少调控,多市场
文 | 武魏楠
11月8日,中电联发布《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电价机制研究报告》,其中建议有序将全国平均煤电基准价调整到0.4335元/千瓦时的水平。
类似的建议实际上在电力行业并不是第一次被提出。在今年3月,就有电力行业专家撰文如下:
近年来,国内各省煤电企业基准电价在0.3~0.45元/千瓦时,平均约为0.38元/千瓦时,这对应的是过去535元/吨下水煤基准价。今年初,国家根据煤价上了一个新平台的实际情况,对煤炭基准价调增为675元/吨。
为体现公平对等原则,消除煤电历史亏损,应对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稳固煤电企业收益,建议国家在适当时机,相应提高平均燃煤基准电价到0.45元/千瓦时,并与新能源定价机制解耦,电价上下浮动20%的比例仍不变。
”
中电联的计算方式大致相同,也是以535元/吨的煤价对应平均0.38元/千瓦时的煤电基准价,在叠加了煤价上涨带来的电价上涨标准,得出了0.4335元/千瓦时这一数字。只是不知道这个小数点后4位,中电联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但无论小数点后的几位数字有多科学,都无法掩盖一点:依靠煤电基准价调整来理顺煤电关系,还是2015年新一轮电改之前的旧思路。
发端于2015年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有2个重点任务:(一)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二)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按照价值规律,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做上下波动。理顺电价形成机制与电力市场交易改革相辅相成。电力市场交易承担着“价格发现”的职能,在当前供需失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背景下,更应该依靠市场来发现煤电价格的合理区间。
火电企业今年的日子确实难过。
10月25日,中电联发布《2022年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电煤采购成本同比额外增加2600亿元左右。因此导致大型发电集团仍有超过一半以上的煤电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部分企业现金流紧张。
从上市公司年报来看,前三季度华能国际和大唐发电继续亏损,未能实现扭亏;国电电力和华电国际虽然扭亏为盈,但主要依靠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热价上涨等因素,火电业务依然艰难。
成本疏导不到位,火电企业步履维艰。根本原因是市场化改革不到位,而不能将解决方案归结于上调煤电基准价。
2015年新一轮电改开始时,电力供需环境宽松,可谓是改革的最佳窗口期和红利期。但电改进度太慢、程度太浅、力度太弱,导致我们错过了改革最黄金的时期。看起来成果斐然的售电侧改革,实际上只是利益在特定群体中的重新分配,并没有达成提高效率、反垄断、厘清电价……等一系列目的。
先把好改的都改完了,剩下难改的偏偏留在了形势错综复杂的时期。
或许我们可以参考煤电市场化的案例。2021年之前,经过多年的改革,中国煤炭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当2021年出现煤价暴涨,以至于影响到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时候,政府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遏制了不合理上涨的趋势。
我们或许可以尝试(或者在部分区域试点)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调高对于电价上涨预期的阈值,让电价更好地根据市场供需、原材料价格波动。只有当价格长时间异常高或低(又想到国民经济稳定、行业健康)的时候,才进行短期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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