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计划两年半内完成5200万亩“两区”划定任务
云南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力争用两年半的时间完成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地块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
划粮食生产功能区3750万亩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1450万亩
《实施意见》提出,要在优势产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3750万亩。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1500万亩,小麦生产功能区350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900万亩。重点在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保山市、德宏州、临沧市、昆明市、楚雄州、玉溪市、大理州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重点在昭通市、曲靖市、红河州、文山州、昆明市、楚雄州划定玉米生产功能区;重点在昭通市、曲靖市、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划定小麦生产功能区。
在优势产区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1450万亩。其中,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900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350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200万亩。重点在西双版纳州、普洱市、临沧市、红河州、德宏州划定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重点在德宏州、临沧市、保山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玉溪市、红河州、文山州划定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重点在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大理州、保山市、普洱市、临沧市、文山州划定油菜籽生产保护区。
科学划定“两区” 形成全省“两区”布局“一张图”
在具体工作实施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科学开展“两区”划定。
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油菜籽和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需同时具备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坝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3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条件好的优质地块,产粮大县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糖料蔗生产基地等,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应优先划入。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在风寒侵袭少、海拔高度低于900米的宜胶地块划定。
同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两区”划在图上、落到地上,明确“两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有关信息,做到地块明确、权属清楚、信息完整、各方认可。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要指导各地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形成全省“两区”布局“一张图”。
5年内适度规模经营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以上
积极推进“两区”建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两区”范围内大力培育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壮大“两区”建设的骨干力量。
以“两区”为平台,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市场需要优化产品结构,推进产销对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力争5年内,“两区”适度规模经营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以上。
在产业结构方面,根据市场需求,加快“两区”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提高质量,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加大优质稻推广力度;在小麦生产功能区大力发展适宜加工的中筋或中强筋小麦,在适宜优势区适当发展优质弱筋小麦;在玉米生产功能区适度调减普通籽粒玉米,因地制宜发展青贮饲用玉米和甜糯玉米;在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加大高产和胶木兼用优良品种的推广,开展复合型生态胶园建设,提升胶园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加快甘蔗优良品种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绿色、高效、节本、安全的生产技术,推进种管收全程机械化;在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大力推广“双低”油菜品种,提高种植机械化水平,改善产品品质。
加大政策支持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向“两区”倾斜
《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对“两区”政策支持。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糖料蔗核心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积极向“两区”倾斜,集中投入“两区”建设。要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两区”建设的投融资新机制,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建设步伐。
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粮食生产重点县利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支持“两区”按照规定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
此外,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在符合条件的“两区”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探索开展糖料蔗、天然橡胶等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