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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内容图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2月2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
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农村土地承包法一个重要修改就是关于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新农村土地承包法增加了两项规定:承包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2019年1月1日,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生效。通过修法,一些早就落后于农民实践、阻碍农村发展的条款从法律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