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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强全流程信用监管 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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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北京市再推出七个方面277项改革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其中,北京市将加强全流程信用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北京市发改委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北京市第4次集中出台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也可以称为营商环境4.0版改革。

根据方案

4.0版改革推动监管执法环境更加规范,加强全流程信用监管,着力构建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和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信用监管机制,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在事前监管环节

北京将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对履诺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对失信违诺的加大力度追责和惩戒。


在事中监管环节

北京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列入重点信用监管范围。


在事后监管环节

北京将完善联合惩戒失信管理办法,明确认定依据、标准、程序、异议申诉和退出机制,让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失信者承受跨行业、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的成本。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崔旭龙

在发布会上介绍,2020年,北京市在事前监管环节,实现了20余个领域的信用核查工作,覆盖公务员入职、个人荣誉授予、企业准入、项目支持等多个应用事项;在事中监管环节,明确了4等9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在事后监管环节,联合奖惩系统支持全市实施联合奖惩案例13万个。北京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8万人次(含自然人27万人次),限制其乘坐飞机267万人次、乘坐火车14万人次,限制参加小客车摇号8万余人次。

他指出,2021年,北京市将进一步聚焦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奖惩机制建设,推进《北京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明确信用制度,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强化主体权益保护;将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范围,完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制度;将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同时,将启动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二期平台建设,实现与各部门核心系统的业务协同。



崔旭龙表示

信用监管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服务手段之一,力争到2022年,北京市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和治理机制,信用监管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信用监管方式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得到充分应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和创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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