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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不动产交易?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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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信息中心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在全省不动产登记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制约,推动贵州全省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建设。



《通知》明确

要建立“发起—响应—反馈”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信息中心负责建设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以下简称“奖惩平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建设案件信息管理分系统,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建设贵州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云平台(以下简称“登记云平台”),三方实现平台对接信息共享。奖惩平台建立“发起—响应—反馈”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贵州省法院负责将中国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时、全量推送至奖惩平台,自然资源部门登记云平台自动访问查询奖惩平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奖惩平台实现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信息的自动反馈。



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数据自动推送并嵌入到贵阳市36个职能部门业务办理流程中。当法人或自然人到相关部门办理业务时,系统会自动比对,一旦确认业务办理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就会实施惩戒。比如住建部门可以拦截买房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拒绝其注册成为企业法人等。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田镇华说到

“以前要提高判决的制约效力,法官需到各个部门跑送文书,现在流程全是自动化了。”


从纸质到“云端”,工作模式的改变推动法院执行水平和效率不断提高。据统计,截至目前,贵阳市失信联合惩戒云平台已自动推送20万余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其中2531人次因失信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被拦截。在惩戒之下,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通知》对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流程、信用联合惩戒期限及名单异议处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出在登记云平台业务受理流程中嵌入信用信息核查功能,在“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业务的受理环节,自动比对奖惩平台数据库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核查相关信用记录。信用联合惩戒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起至人民法院删除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时止。当事人对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有异议的,由发布该信息的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鉴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尤其是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直接涉及对公民或企业行为和权利的限制,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治理组织在运用其创新社会治理时也须谨慎适当,正是因为信用惩戒效果明显,惩戒措施与公民权利和资格关联度大,信用惩戒的适用则更要谨慎,避免滥用和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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