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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医生状告警察对“医闹”伤医不作为,此判例必将影响深远……

2018-03-02 淅水 医脉通

导读

只有这样的首例和先河多起来,灾难深重、负重前行的中国医护才能真正走过泥泞,走向未来!


来源:“三甲传真”微信号,作者:淅水


近日,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江凤林医生告诉我,他状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在医闹伤医事件中的不作为一案,已经收到法院的传票,开庭日期定在3月16日上午9时30分。



2017年4月23日上午8时许,刘某(副处级干部)与其父亲陪同其母亲到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就诊,因其母亲病情比较严重,于是接诊医生江凤林建议其挂急诊就诊,患者一家也接受了退号转挂急诊的建议。


然而过了大约半小时之后,刘某及其父亲又来到江医生所在的诊室,称其母亲病情严重,需住院,要求江医生立即为其母亲办理住院手续。江医生告诉他们,既然已经转挂急诊科就诊,就只能由急诊科负责办理住院手续。刘某的父亲随即拍桌辱骂江医生没有医德,刘某紧接着向江医生扑来,进行抓扯撕打,由此造成江医生受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及眼镜被打坏,且造成诊室内一片狼藉,诊疗秩序完全被扰乱。当天该诊室于9点46分被追停诊,导致30个号源无法开放,部分已挂号患者无法就诊而被迫全部退号。



殴打医生,反咬一口


事发后,湘雅三医院报了警,但刘某却已逃离现场,直到下午两点多钟才迫于压力而到岳麓公安分局银盆岭派出所接受调查,然而,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刘某并没有如实供述其违法行为,无论是对纯属其本身无理取闹的事发起因,还是对事发的经过,始终都在避重就轻百般推诿,对自己故意殴打抓扯江医生并致其受伤的行为,自始至终都没有承认。更为恶劣的是,刘某竟然还谎称江医生的伤害和眼镜的损坏是自己80多岁的父亲造成的,将自己的打人行为美化成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父亲免受医生的殴打。


公安局第一次减轻处罚,降格处理


然而,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对刘某进处罚时,仅仅只听信刘某的单方面的陈述和辩解,而对完全能够证明刘某确有攻击伤害江医生的行为的直接目击证人蔡某的客观真实的证词却完全不予采信,仅处罚了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而对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却没有依法给予处罚。


江医生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对于公安机关这样一个明显偏袒、从轻的处罚,江医生不服,依法提出申请复议。复议结果:长沙市人民政府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的第一次行政处罚决定即岳公(银)决字[2017]第0766号,并责令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公安局第二次减轻处罚,降格处理


然而,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其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中,却不仅再次没有对刘某的故意伤害原告身体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反而在没有任何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的情况下,对刘某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予以减轻了处罚,对其罚款从五百元降至了二百元,降格处理!


江医生不服,第二次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是,长沙市政府在第二次复议结果中肯定维持了公安局岳麓分局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


状告岳麓分局和长沙市人民政府


在江医生的诉讼请求里,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违反法定程序,不仅伪造其将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书送达给湘雅三医院的时间,而且在其原本第一次已认定江医生是受害人情况下,在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时,却没有按规定送达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给江医生。


长沙市人民政府在其第一次复议决定书中,既然认定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适用法律错误,并且没有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原告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但在第二次复议结果中面对公安机关再次降格处理的行为,却又维持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完全漠视法律规定及公安部等九部委的联合发文对涉医案件不得降格处理的要求。


江医生被逼无奈,依法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公权机关依法行政不是一句口号


近日,江医生收到法院传票,定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9时30分正式开庭。


公权机关依法行政不是一句口号。江医生状告公安局和政府在医闹伤医案件中不作为,在全国范围内可能是首例,开了先河。但只有这样的首例和先河多起来,灾难深重、负重前行的中国医护才能真正走过泥泞,走向未来!而这未来,又何尝不是中国法治、所有患者、所有人的未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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