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人性之恶何以泛滥?
导读
而今的疫苗利润高达80%以上,生产企业果真敢践踏法律,不屑于制度与标准……
来源:医脉通
作者:常先生
近几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的问题疫苗事件仍在持续发酵,长春长生被推到了风头浪尖。
首先我们简要捋一捋疫苗事件的大致经过:
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声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的狂犬疫苗存在造假。
7月17日,长春长生发声明,被抽查有问题的狂犬疫苗,已经全部控制,停止发往全国各地,同时也申请召回,庆幸的是该批次的狂犬病疫苗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
7月18日,长春长生又因百白破疫苗检验不合规定,遭到吉林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被罚344万元,决定书未公布疫苗效价不合格原因、生产记录、召回情况等证据材料,此时距离立案侦查的2017年10月27日已过了9个月。
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的整个经过时间线:
图片来自“童办joywithyou”微信号
面对这起疫苗问题事件,我有四点疑问:
1. 百白破疫苗为何被查9个月后才对外公布?
仅在国家药监局发布声明后的3天,吉林省药监局便迅速发布了历时9个月“难产”的调查及处罚。然而,让人震惊与不安的是,当时这一批次的百白破疫苗疫苗已全部销往山东,共计252600支,打入了25万多名儿童的身体。吉林省药监局开出的处罚是,没收库存186支,罚没款总计344.29万元。如此恶劣的疫苗问题,只是在国家层面爆出后才发出,而且处罚对于年收入达15.53亿元的公司来说,连零头都算不上。这不是巧合,更不能以调查认真作为说辞,这是赤裸裸的渎职,无底线的地方保护主义。
据内部人士透露,一般的行政处罚从立案到结案,即使有检验、行政复议等环节,也不会这么长时间,“一般2-3个月”。这9个月,对于长春长生公司来说,又生产了多少不合格的疫苗?对于无数的接种者来说,又将承受多大的风险?若不是国家相关部门的查处,真相还要被掩藏多久?更可怕的是在此之前的2016年,长春长生另外还有一批21万人份的百白破疫苗因质量不合格被拒签,听了让人捏把汗,再往前挖是不是还会有?而今一份不痛不痒的处罚公布与众,我们敢问这个9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谁在后面渎职?谁在后面捣鬼?为什么需要这么久的时间来调查?
2. 事关全民健康的疫苗为何让这家企业生产?
疫苗是人类对抗传染性疾病最有利的武器,对于刚出生的孩子打五苗防七病,已成为卫生防疫部门的标准要求,每个孩子都要接种是不争的事实。接种疫苗早已不是单纯的预防疾病,而是一项关系每个人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关系到国民健康的社会问题,关系到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接种疫苗的基本要求就是安全,若质量标准达不到,产生的后果不堪设想;其次是经济,推动群众接种疫苗既需要个人主动积极配合,又需要相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而非让利于市场。
长春长生是什么公司?该公司是国企转制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了当时的国企高管,2015年7月通过借壳黄海机械上市,而该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同为一人,儿子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丈夫任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以51亿身家位居《胡润百富榜2017》第820位。2017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达到了15.53亿元,毛利率达86.44%。2018年一季度,长生生物净利润同比大增72.22%。我们看看他的研发,2016年和2017年,研发投入分别为0.43亿元和1.22亿元,分别占比公司当年营收的4.26%和7.87%,远远低于市场其他公司。
看到以上数据,我们基本能判定这是个唯利是图的家族企业,这是个研发不足而唯利是图的家族企业。从2016年的21万份不合格疫苗,到2017年的25万份,再到2018年爆出的不合格狂犬疫苗,这样的公司还有什么信誉可言?把事关人民健康的疫苗交由这样的公司来产生,审批何在?监管何在?整改何在?我们既恐慌又疑惑,谁能告诉我们答案?
3. 接种不合格疫苗后的不良反应谁来承担责任?
中检院的一份数据显示,2017年,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疫苗和水痘疫苗批签发数量已经位居国内第二位,达到了355万人份、360万人份,也就是在过去的一年,已有相当数量的人群接种了他们的疫苗。相关部门抽查出的问题,不代表全部的疫苗都有问题,但也不代表没有抽查到的就没有问题。那么其他批次的疫苗是不是全部经过抽查了?这批疫苗效价不达标,是不是就能保证它的安全性绝对没问题?翻看历次的疫苗质量安全风波,“未见不良反应的异常报告”或“偶合情况”的说辞常常被拿来用作挡箭牌。
2005年,山东一名男子被狗咬到后,去附近卫生所打了狂犬疫苗,结果双目失明,当时的狂犬疫苗就是长春长生生产的!2017年,西安女子被狗咬28天后死亡,而在发作之前她已按时接种四针狂犬疫苗!而这两起事件不少媒体的报道,专家将主要原因归结为“疫苗还没到产生抗体的事件”,在当时只字未提疫苗的有效性。因此,我们想问,接种疫苗却未发生免疫作用而发病的责任谁来承担?接种疫苗后导致的不良反应如何判断,是追责于疫苗的质量问题,还是怪罪于疫苗免疫的无效性?面对可能出现的模棱两可的回复,届时谁来承担责任?
4. 谁还能让我们安心接种合格效价的预防疫苗?
看到长春长生生产的25万人份的不合格疫苗全部打给山东孩子,再想到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我们都在心疼山东的孩子,当然也在担心自己及自己的孩子。除了销往山东的疫苗被查有问题,其他地方真就能没有任何问题吗?我们以为打了疫苗就能防病,倒霉时也就是不良反应而已,可如今我们却要鉴别接种疫苗的真假和质量,忧心忡忡,总担心注射的疫苗是否安全有效,否则如果有一天身体因疫苗发生意外,我们都不知道死于何种因果?
上面提到的经历了多次不合格问题的疫苗公司,竟然能在质量存疑的情况下,每一次均有惊无险、涉险过关,堂而皇之的成为业内公司的领头羊?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在日本,造假、制造伪劣产品的企业代价非常高,比如一旦发现造假伪劣产品,企业负责人被罚没得几乎倾家荡产,而且不准再进入这个行业。反观长春长生,竟然在疫苗质量有问题的情况下,还能不断地发展壮大,几乎快成为行业老大,让人震惊。难道三鹿事件的教训对于各个行业还不够深刻吗?难道非得逼着广大群众争打昂贵的进口疫苗?难道部分公司就只看利润而不管消费者死活吗?我们不禁要问到哪里去接种安全有效的疫苗?
马克思说:“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殊不知而今的疫苗利润高达80%以上,生产企业果真敢践踏法律,不屑于制度与标准,漠视人民的健康,如今我们希望的已经不是语言层面的安抚,而是切实的行动,真切地希望相关部门严查严办,深入挖掘行业内的共性问题,保障疫苗能发挥它本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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