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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把尿液当成生理盐水冲洗输液管后……

郭鑫杰 医脉通 2019-01-01



导读

每当发生一起医疗纠纷媒体总是把小概率的事件渲染成大概率事件,这是医务人员最不能容忍的槽点,而这个槽点恰恰是记者未经充分调查后的医学知识盲点。



来源:医联APP

作者:郭鑫杰






每当发生一起医疗纠纷,媒体总是把小概率的事件渲染成大概率事件,这是医务人员最不能容忍的槽点,而这个槽点恰恰是记者未经充分调查后的医学知识盲点。


例如:2010年7月23日,深圳一名孕妇在凤凰医院顺产下男婴后,被丈夫发现肛门处被缝线了。助产士称是免费为其做了痔疮手术,但其丈夫陈先生怀疑助产士因索要红包不成伺机报复。后经央视《新闻调查》深入调查发现:产妇肛门并未被缝,而是对产后痔疮的紧急止血处理。



伪造夸大这则“缝肛事件”的南方某报记者事后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承认自己为了博取公众眼球,赚取点击率,在未充分调查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凭患者单方面的说辞和自己的推测,撰文写出了这则影响广泛的“缝肛门事件”此后,医疗界一提到“缝肛门事件”均嗤之以鼻,口诛笔伐,成为媒体实时报道“经典”的反面教材。

 

尽管这样,部分媒体依然热衷于医疗纠纷事件的炒作,为了点击率、浏览量以及记者个人业绩,极力奉行“标题至上”的文风之道,将风马牛不相及的低概率事件说成必然的因果事件。抓住医护人员的不慎疏失,夸大其词,臆造推断,让没有定论的事件,赫然顶上新闻头条。

 

笔者曾对部分媒体错误引导舆论的不负责任行为予以锐评。然而,最近台湾花莲慈济医院发生的“护士临床操作失误事件”又被推到了风口之上。

 

10月24日,台湾花莲慈济医院发生一起“护士误将其他患者尿液当成生理盐水冲洗肝硬化患者输液管路”的医疗过失,当事患者10天后死亡。家属指控院方未在医疗过失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对院方提出20万元台币和解认为医院没有诚意,要求医院免除患者全部医药费用并赔偿数百万元台币。

 


事发始末

 

一名值小夜班的B护士在护理另一名心脏衰竭患者时,以针筒抽取尿袋中的尿液,暂时放置护理车上准备送检。此时护理车上同样放置一瓶生理盐水。

 

A护士为当事患者静脉输注白蛋白后,因注射点滴管路阻塞需要用生理盐水冲洗输液管路。因心脏衰竭患者的尿液颜色较淡,与生理盐水颜色相似,被不知情的A护士当做生理盐水使用,但并没有顺利推入静脉。

 

事发后被B护士立即察觉,立即进行反抽并拔除及置换输液管路。

 

两名护士随后依规通报值班主治医师,进行两套血培养,同时给予抗生素进行预防,并咨询感染科医生意见后,认为处置无误。

 

事后医院表示,死者是C型肝炎合并酒精性肝硬化,住院治疗时已是肝硬化末期,有严重肝腹水、急性肝衰竭,已呈现病危状态。

 

事发后对患者进行多项检查化验结果显示正常,且白血球由6千多降至4千多,血液培养一周后完全未见细菌生长,后续追踪患者並未因此感染,相关检验资料均记载病历中。

 

院內主管部门已向家属说明并诚恳致歉,主动承担全部医疗及护理费,也与家属协调进行慰问性补偿。由于家属提出精神赔偿等数百万赔偿要求,患方表示会遵循司法程序处理,院方尊重家属意见,同意由第三方鉴定,厘清法律因果关系。此事不归咎第一线护理人员,除关怀护理人员的心理状况,护理部也进行系统性原因分析并完成改善。

 


事件分析

 

1.医院值班护士是否操作不当?

 

错误操作:B护士不应该将心衰患者准备送检的尿液针筒放置护理车上,造成不易识别的针筒被A护士错拿。

正确操作:抽取尿液的同时直接到病房治疗室无菌区装进试管并进行标识。

 

错误操作:A护士匆忙拿起B护士准备送检的针筒不经与B护士核对、确认即为当事患者冲洗输液管路。

正确操作:A护士应亲取生理盐水核对无误后为当事患者冲洗输液管路,确保注入患者体内的生理盐水无菌、安全。

 

2.注入患者体内的尿液可否致死患者

 

一般正常人的尿液是无菌的,成分以水、尿酸为主。但尿路感染患者除外,如果有细菌的尿液进入血液容易发生革兰氏阴性菌血症。

 

本案幸亏B护士发现及时通知了A护士,并及时抽出输注的部分尿液,同时输入抗生素消炎,并及时进行血培养监测患者病情。

 

据花莲慈济医院相关负责人称,血培养一周后的结果显示:没细菌发生,指标正常。

 

从以上采取的措施看,当事的两位护士通过回抽、抗炎及时制止了事态的发生和扩展,尿液即便进入患者体内也是微乎其微,概率极小的事件,特别是血培养的结果表明患者死亡与两位护士失误操作之间的关联性几乎为零。但是最终的结果需要医学鉴定后,才可以定论。

 

3.医患双方解决问题的态度出现分歧

 

医方积极寻求解决方式,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开始同意免除患者发生的一切费用,后来答应给20万台币了结此事,由于患方坚持司法程序解决,未能实现协商解决。

 

患方坚持“不是为了钱,而是弄清真相”的说法,但是却要求医院给予“免除患者全部医药费和数百万”的赔偿,医院无奈只能同意走司法程序解决。

 

4.台湾主流媒体纷纷发文关注

 

(1)花莲医院尿液当作生理食盐水注射 案卫福部指示 妥善处理疏失(台湾新生报)

 

(2)家属控误注射病患过世 慈济医院:由第三方鉴定(中央社)

 

(3)花莲慈济医院疏失 院內护理师:最近每天被叮嘱要小心(联合新闻网)

 

(4)花莲慈济惊传误將「尿液注射体內」病患10多天后过世(Nowness)

 

(5)花莲慈济爆重大医疗疏失 病人误遭注射尿液后数日亡(联合新闻网)

 

(6)花莲慈院爆施打尿液医疗疏失 资深护理师这么说(联合新闻网)

 

台湾媒体舆情的误导,迫使护士们倍加小心,不敢有丝毫差错,防止“火烧连营”难以自救。台湾媒体不亚于大陆媒体的“关注”程度,笔者举出的文章只是“冰山一角”,事实上,还有很多不一一例举。

 


警醒与思考

 

1.准确地说,两名当事护士确实犯了一个不应该犯的“低级错误”,通过这个典型案例警示护理同道引以为戒,以史为鉴,谨慎勤勉,呵护病患,鼓起勇气,轻装上阵。切记不要重犯!不要重犯!不要重犯!

 

2.我们为两名护士及时处置、及时报告、及时纠正的积极态度给予肯定,没有使事态向坏的方向发展。同时,对医院护理部门没有及时与患方沟通的被动举措给予批评。护理部门应该在调查事件的同时,第一时间也要积极与患方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沟通时医院要有统一的口径,以免患方误解,从而减少解决医疗纠纷时被动窘境。

 

3.参与调查的一名护士将调查内容透露给患方,这是一件值得深思的问题。一是说明护理部门调查、处置缺乏公正,使得该护士愤愤不平。二是该护士与当事护士有个人矛盾。三是该护士与患者家属有私人关系。无论哪种情况,该名护士都是故意激化医患矛盾,导致事件升级的促发因素,事前要严明调查纪律,事后也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4.事件发生后,医院本以为花钱了事,但适得其反,医院相关部门没有正确评估事件与患者死亡的相关性,自感心虚,一味讨好,一味迁就,加之媒体助力炒作,对医院的形象毁损和打击是致命的。这样得不偿失的结果,不如一开始就坚持走司法程序,树立医院正视纠纷,勇于面对的正面形象,力挽狂澜,争取主动。

 

5.患者是一位68岁的肝硬化末期,有严重肝腹水、急性肝衰竭的危重病人,不要以为站着进来就是“健康”的躯体,护士错误操作与患者死亡发生了时间巧合,但是否与其有因果关系还没有定论,作为患者家属要求医院赔偿应实事求是,正确评估患者自身疾病的风险因素,不要狮子大开口,得理不饶人。否则,你们的人品也将受到公众的质疑和声讨。

 

6.台湾媒体应固守媒体职业道德,多方调查,实事求是,不要为讨好读者故意夸大失误事件的副作用,错误引导公众误解医护人员所做的努力,让新闻更专业一点,更求是一点,更真实一点。不要再出现“家属控误注射病患过世”、“误注射尿液数日后亡”等肯定标题的文章,让医院和医护人员安静一点,清醒一点,自信一点。不再受媒体的干扰和心理暗示,恢复正常的医疗秩序,给广大患者治病的自信。

 

7.国内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也应正确引导,在普及专业操作知识的同时,不要轻易表明自己的观点,更不要推波助澜。多多包容高压下医护人员那颗易碎的“玻璃心”,多多关切他们在医疗救治中的艰辛、努力和奉献,正所谓“伤心容易,恢复却难”,维护医护人员的利益,也就是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

 

谨记一句叮咛:一切要以最后的鉴定结论为法律依据,为正能量准确发声,为维护医护人员的正当权益发声。

 

声明:以上案例分析只做教案,不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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