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长打医生,应该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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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似乎领导打人,被打者很难得到公正对待;或者说,被打医生维权的路将会很长、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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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伟哥
近日,金门县发生了一起医暴事件。这起事件有点特殊,其特殊性就在于“大水冲了龙王庙”—— “自己人”不认自家人,且这位“自己人”还是位领导,更确切来讲,还是位卫管领导,即管理健康卫生事业的大领导,一把手。
根据台湾媒体报道,事发于9月6日晚间10时20分左右,一患者因胆道阻塞发烧到该县医院就诊,其一名陪伴家属认为急诊值班医师未立即给予处理,便对当值的陈姓医生进行辱骂、推打。令人大跌眼镜、不可思议的是,该家属竟是位当地的卫生管理部门领导,即金门县卫生局局长王汉志。
事后,这位局长大人表示:因家人生病就医,一时心急才做出不对的事,一定会向对方诚恳道歉。
另外,还认为:自己只是轻轻推了对方一下,这是一般人也会有的反应。
目前,警方据报已介入调查,金门县政府也强调“零容忍”、“绝不姑息”!
卫生局长殴打医务人员,这听起来简直就是个笑话!非常具有讽刺内涵的笑话。
作为一个县的卫生局长,应该是呼吁维持正常医疗秩序的倡导者,应该是改善和促进良好医患关系的践行者,更应该是当地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信赖者和保护者。然而,此时此刻却举起了拳头,打向了自己管辖范围的从业者,打向了本应一条阵线的医务同行,这一事件,这一行为,或许给医务工作者带来的不仅仅是震惊,更像是一种耻辱,是因为有这样的上司而深感耻辱。
此位王局长可谓是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在中华大地,无论哪个省份,无论哪个地区,没有说故意打人是合法合理的,况且是当官的呢?作为一个县的局长,难道没有这点法律意识或常识?绝对不会,纯粹是藐视法理、仗权乱为、践踏法制!
从其事后表现来看,似乎是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会“诚恳道歉”;然而,上一句还像个人话,下一句便露出了狐狸尾巴:“自己只是轻轻推了对方一下,这是一般人也会有的反应。”只是轻轻地推了对方一下,说的多么轻巧,差点就把推打的恶行说成替那位陈医生按摩了,似乎还要向这位官爷说声“谢谢”呢!推打医生说成一般人也会有的反应,意思是说很正常,遇到这种情况都会这样,换句话说就是自己压根儿就没错。
可是,稍微有点思维的人都会不由得质疑:王局长啊,你是一般人吗?!王局长啊,既然不认为自己有错,又谈何道歉呢?既然是正常的反应,又何来诚恳认错之说呢?
这思维、这逻辑,也真是没谁了!呵呵!
这里需要给朋友们科普一点的是,金门县并非内地的行政县,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特殊在于:
一是地理位置特殊。金门县位于福建省东南部海域泉州围头湾与厦门湾内,屹立于台湾海峡西部,与中国大陆最近处仅2310米,位于九龙江出海口外,西与厦门岛遥望,东隔台湾海峡与台中市相望,北与泉州市晋江市相望。
二是其行政管辖特殊。金门县属于福建省泉州市,但是目前实际的掌控权在台湾手里,与中国大陆最近处仅仅只有2310米。
但无论如何特殊,伦理道德、善恶惩戒总不至于有较大差别。虽然不清楚金门县的行政廉明程度,不知道该卫生局长大人是如何登上一把手宝座的,但官员打人总不能是正常反应或正常行为,况且还是卫管领导殴打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
说起领导打人,尤其本系统内的领导打人,大家可能不陌生,尤其是一直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医告官”案,即中南大学湘雅三院的江凤林医生因遭受本大学的教授、领导刘某白的殴打而引发的案件。该案历时两年多,现经过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理,目前仍未宣判。
无论如何,该案向人们提示了一个道理:似乎领导打人,被打者很难得到公正对待;或者说,被打医生维权的路将会很长、很难。
而今,相似的事情发生了。那么,这位局长该如何处置呢?难道还会罚款200元?如果是200元新台币,那陈医生较之于江医生而言似乎更苦逼了。
相似的事件,相似的涉医违法,一边是大学的副处级干部,一边是县卫生局的局长,尽管制度有所差别,但善恶是非、惩罚犯罪的标准或尺度应该没有什么大的差别。
如果迥然,必定有一方的司法存渣而不纯粹了;如果相同而有违舆情,那也只有嗔怪不法传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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