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就退费?!医疗,远非服务业那么简单
导读
当笑话成为一个制度,不知道侮辱了谁?
白岩松说,疫情期间,要防火、防盗、防蠢货。当笑话成为一个制度,不知道最后是谁之过?
近日,界首市人民医院“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补足补齐医疗服务短板,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持续提升社会满意度”,开展患者不满意就退费活动,推出了20项服务承诺,如下:
1. 护士输液穿刺一次成功,不成功导致患者不满意,退还当日注射费。静脉穿刺抽血一次成功,不成功导致患者不满意,退还本次采血费。
2. 传呼铃响后,半分钟内有应声,2分钟内到患者床旁,导致患者不满意,退还当日护理费。
3. 护士在10分钟内办好新入院患者入院手续,否则退还当日护理费。
4. 新入院病人医嘱下达后,30分钟内为患者治疗护理到位,否则退还当日护理费。
5. 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引起患者或家属不满意,投诉一次,查实后给予相应处罚。
6. 严格执行物价标准收费,不多收、不乱收,如违反由护理单元负责协调退还多收乱收费用,否则退还当日住院费。
7. 不谈论、不泄露涉及患者病情的隐私,护士执行暴露隐私的操作时,使用隔帘保护患者隐私,否则退还当日住院费。
8.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换错输液等错误发生者,严格给予责任追究。
9. 急危重症住院患者做大型仪器检查时,须有医生或护士或导医护送,否则退还当日住院费。
10. 门诊医生首诊诊查患者时间不少于5分钟,病区值班医生首诊诊查患者时间不少于20分钟,急诊病人5分钟内得到医生的救治,医生对住院患者每天查房不少于2次,否则退还当日诊查费。
11. 住院三日未确诊的患者,科主任应积极组织会诊,否则退还三天的住院费。
12. 实行首问负责制。患者来医院就诊,第一接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患者置之不理。
13. 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第一接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危急重症患者。
14. 实行服务延时制。下班时间仍有患者,服务完最后一个患者方可下班。
15. 落实“急救绿色通道”。急救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接诊。对危急重症患者及“三无”病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全程管理及有效救治、快速会诊和迅速运转。
16. 收费时唱收唱付,如收费员多收患者费用则多一退二。
17. 为患者拿错药,罚药房当事人20元给患者,造成后果者,另行处理。
18. 对初诊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患者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
19. 患者如需要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或手术,我院积极负责联系落实。
20. 端正医德医风,不以医谋私,不接受患者钱物、宴请,违者视其情节按规定予以处理。
蟋蟀再勇敢,也是要输要死的。一条条的退费明细规则,将医务人员的考核权完全地交给了患者。从此,救死扶伤成为了委曲求全“包满意”;从此,治病救人成为了唯唯诺诺“服务员”。也就是说,医务人员的水平与患者的满意度挂钩。
实际上,这种流于表面的形式文章并不是界首市人民医院首创。实际上是照搬了2018年香河县人民医院的“20项服务承诺”,和赣州市卫健委“胎死腹中”的“不满意就退费”制度!
这看起来似乎合理的行政制度,实际上是削足适履的行政作为。除了拿医护娱乐,收取患者智商税,看不出任何正能量。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牵涉到医学的本质,医疗的属性。
比如说,患者为了为了某种目的,要求医生出具与疾病不符的医学证明,医生还敢坚持底线的拒绝吗?再比如,患者推出自己百度上的所谓治疗方案或其他无理要求,医生还能坚持科学正确的治疗方案吗?又比如,患者要求输液,尽管医生认为没必要,但是敢不答应吗?患者要求剖腹产,而医生觉得没有指征,还会坚持顺产吗?等等,等等。
医疗行业的特性并非服务行业!这是许多医学大家和专家的观点,也是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心声和共识。凌锋医生曾说过,医患关系不是供需关系,而是信任与救护的关系。患者来到医院是“求医”,而不是“买医”,是寄托着患者的信任和医生救死扶伤的责任。很多患者认为,到医院花钱看病,属于消费行为。患者就是消费者,这样的观点看似有道理,其实很荒唐。因为世界上很多东西都可以交易,唯独生命除外。花钱可以买来任何商品,但买不来生命和健康。如果把看病当成商业交易,是对生命的亵渎,也是对医生的侮辱。
医疗事实上也并不是服务业,它真成了服务业那这个社会的医疗将变得毫无保障,因为服务业除了谁出钱谁是上帝外,还在于供不应求时以价高者优先。
如果非要把医疗当服务行业,那么服务费必须由医生说了算,就别总拿救死扶伤来绑架他们。
想象一下,若真医疗成了一个服务业,那时穷人连进医院都不得,疫情发生时谁还会“无计报酬,不计生死”?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社会并没有形成为医生服务买单的意识,政策也没有为医生的服务制定支付比例,就直接跨前一步,开始要求不满服务就退费,这种双标要求,不仅不公平,也不合理,步子迈得太大,很容易扯到蛋!
图源:网友留言
医疗,远不是服务业那么简单。满意与不满意,是个很主观的个体感受,有人认为别人应该把他像皇上一样供起来才会满意,否则就不满意;有人认为互相尊重就是满意。满意与否,往往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在这种情况下,假如不满意的多了,医生的正常诊疗活动还能保证吗?比如,有些患者周围血管条件比较差,一次不成功可以尝试第二次,或者留置静脉针。而由于上面第一条的规定,增加了护理人员心理负担,如果一次性穿刺不成功,为了避免被投诉,操作者不拔针,反复在皮下探索血管通路,反而增加了患者的痛苦。
好的规则会促使好人做好事,坏的规则会助长坏人做坏事。既然不满意就可以退费,干嘛要和钱过不去?
图源:网友留言
在医患矛盾尖锐的时代春寒里,医者仁心已经显得极端脆弱和堂吉柯德。那些试图将救死扶伤视作自己人生理想的白衣天使,最终却不得不在这“不满意就退费”的规章制度导航下,一步一步沦落为医患寒冬时代被肆意践踏的铺路石。
不妨试想一下,如果医生看病竟然不微笑,退钱;笑了没有露出8颗牙,退钱;护士抽血有点疼,退钱;甚至门卫没按照要求开具虚假医务证明,你都能要求退钱。这些有可能发生的芝麻绿豆大的小事,究竟是对医疗服务质量有意见,还是本着退钱的目的无理取闹?
人性经不起考验,没人会跟钱过不去,如果为了退钱强词夺理,违背良心假装不满意,这又如何判断呢?
所以,对医务人员的评价不应该是患者的感受。只要医生符合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提供服务就应该收费,不满意也不应该退费。即便出现了医疗过错,也应该交给法律做判定。
当笑话成为一个制度,不知道侮辱了谁?所以,白岩松才说,疫情期间,要防火、防盗、防蠢货。
医患关系应该是信任和救护的关系,是最神圣也最纯粹的关系。
医务人员是救死扶伤的,不是洗浴桑拿的!拿“莞式服务”那一套来考评医务人员,把看病当成某种肮脏的交易,是对生命的亵渎,也是对医生的侮辱。
责编 | 小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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